師父-小

 

 

6月5日 廣論進度

原文: P292L5第二觀是客現 ~ P294 LL1何可瞋恚及報怨害

手抄: 16冊89頁~ 16冊117頁

音檔:  123B 12’26″~124A 27’47”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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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◎ 第二觀是客現及是自性皆不應瞋者。】

說,他這樣的作法,這樣的損害,這樣的瞋惱,是外來的呀?還是他本身就是如此的呀?說這個他那個瞋,給你的傷害等等,這個是外來的,還是他自己本身?如果這樣去觀察,不管他是外來的,還是他自己本身,你都不應該瞋,為什麼?請看下面:


【損他之過不出二事,謂是否有情之自性。】

要傷害別人,或者說他來傷害我,總不出這兩樣:他這個傷害本身是外來讓他這樣做的,或者他自己本身就是如此的。


【若是自性瞋不應理,如不應瞋火燒熱性。】

如果說這個本身就是如此的話,你不應該去瞋,為什麼?這本身就是如此嘛!就像火,火嘛就是燒的,水嘛就是冷的,你不能對著火你發它那個脾氣,那對火有什麼好發脾氣呀?就是這樣。眼前一切東西,光嘛就是亮的,拿掉了光嘛就是黑的,它本身就是如此,不是外來的。


【若是客現亦不應瞋。】

說如果不是本性,是外來的因素,「客」是不是主的地位,那也不應該。

【如虛空中有煙等現,】

如果是外來的,外來你也不必瞋嘛,也不應該瞋。就像什麼?在虛空,虛空本身沒有烟,那麼外來的來了烟障礙了這個虛空。那個時候你對那個虛空,你這個對虛空沒什麼好瞋,這是外來的嘛!


【不以煙過而瞋虛空。】

它很清楚啊!這既然是外來的,那個虛空本身它自己也是作不了主的,外面烟來,你瞋那個虛空,那一點道理都沒有嘛!


【應如是思滅除瞋恚。】

美啊,是真妙,真妙啊!

【《入行論》云:「若於他惱害,是愚夫自性,瞋彼則非理,如瞋燒性火。】

如果他來損害,他這個是本性,他來損害,當然這個愚癡的人哪,他的本身就是如此,那本性是如此的話,你沒什麼好瞋的嘛!就像火,火嘛就是燒;水,水嘛就是來漂,就是這樣嘛!你又對它有什麼?平常我們當然嘛,這個沒有什麼好瞋的!


【若過是客來,有情性仁賢,若爾瞋非理,如瞋煙蔽空。」】

反過來說,它是外來的話,他的本性是好的,好的那你更不應該瞋他嘛!就像那個烟障礙這個虛空一樣,你怎麼可以去瞋那個虛空呢?好。


【◎ 第三觀其直間由何作損皆不應瞋者。】

那麼你直、間觀,看他由什麼道理來損害你,這個不管你怎麼看都不應該發脾氣。


【若瞋直接發生損害能作害者,應如瞋恚補特伽羅瞋刀杖等。】

他直接拿什麼東西來傷害你的呀?如果你直接這樣去觀察的話,你就不應該生瞋恚了。為什麼呢?就譬如說他拿那個刀來傷我們,那個人拿了一個刀來傷害我們,直接傷害我們的不是這個人,這把刀,你應該瞋那個刀,對不對?這樣。

【若瞋間接令生損害能作害者,如刀杖等為人所使,其人復為瞋恚所使而作損害,應憎其瞋。】

他說:「對、對、對!」當然我們不會直接囉!他拿了一把刀來傷害我們,我們不會瞋那個刀,我們不會跟那個刀打架,我們跟那個人打架,那是間接的。欸,說:對不起!間接的話,你還是不應該發脾氣,為什麼啊?是,他這把刀來傷害你,刀本身不會傷害你,是這個人使的,所以你應該啊,找那個間接使用那把刀的人。那麼既然你找那個間接使用那把刀的人,這個人現在被誰使啊?被瞋在瞋,對不對?他這個人自己也作不了主,所以你還是不應該瞋那個人,應該瞋那個瞋。又那瞋本身呢?如果它自性是如此的,你不應該瞋;那個瞋是外來的,你也不應該瞋,就是這樣。所以你不管是哪一個方法去觀察的話,找了半天,你就找不到一點點可瞋的。清楚不清楚?啊,美呀!


【如云:「杖等親為害,若瞋能使者,此亦為瞋使,定應憎其瞋。」】

好囉,解決囉!這個真正傷害你的,直接的親自來傷害你的,直接的什麼?那麼,這個是那根棒,當然你現在不會去瞋它。說你呀,現在不瞋那個棒,這個棒就是來打得你身上直接的那個東西,你不會。而事實上能使用那根棒的人,既然你間接地找的話,那麼你現在要真正找的對象,不是那個人,而是那個人背後他的意樂、他的心理。他那個心理是什麼?剛才已經說過了,如果是自性你不應瞋,如果是客現你也不應瞋,清楚不清楚?啊,好明白!


【故不瞋杖,亦不應憎能使之人,】

當然啦!這個杖固然不應該瞋的話,那個用這根杖的人也不應該瞋。


【若瞋能使,理則亦應瞋其瞋恚。】

假定說你瞋那個能使的這個人的話,你照理應該要瞋的什麼?不是這個人,而是應該使得這個人發脾氣的這個瞋,那個才是呀!


【不如是執,即是自心趣非理道,故應定解一切道理悉皆平等,令意不瞋補特伽羅,如不瞋杖,此未分別杖與能使有無怨心者,由前所說破自在理應當了知。】

好!你能夠了解了,那麼說呀,不這樣地去執著,然後呢,因為執著了,就走上了非理的這道路。所以現在你認識了,如理取捨的話,那原來是這個樣啊,啊!那就沒什麼、沒什麼好發脾氣的地方。所有講的一切道理都是這個樣的,都是這樣的。那麼這個時候,我們就不會瞋恚這個人。下面就說,進一步說,這個「如不瞋杖,此未分別杖與能使有無怨害心者」,這個進一步地分別,他並沒有、並沒有說明。這個是什麼?在破自性理,前面所說的破自性的當中應該了知。就是我們剛才說:他的自性是客現哪?還是本身如此的?他已經剛才說過。實際上呢我在解釋這一段的時候,也一一說明了。

 

【◎ 第四觀能發動作害之因不應瞋者。】

最後一個,能發動來傷害你的原因,這樣,那也不應該發脾氣。


【受由怨害所生苦時,若是無因不平等因則不生苦,】

說我們找它的原因。現在呢我們受到怨害來傷害我們,生苦的時候,這個苦有沒有原因?說假定無因、不平等因,這個情況不會生苦的。這個佛法告訴我們,換句話說,如理的、正確的一定有因,無因、不平等,不會,那麼一定要有因。


【要由隨順眾因乃生,】

一定要有隨順的、相應的種種因緣才生起。


【此因是宿不善業故。】

結果你找到從因這樣去推根究底的話,是什麼?嘿,宿生不善業啊!這個不善業什麼?


【由自業力發動能害令無自主,故自所招不應憎他,】

那這個地方,來了!最後你這樣地更進一步,剛才是眼前觀察,最後的一點就是深入去觀察,最後這個深入的因的話,是什麼?由於自己的往昔的惡業所感,到了這個時候而發生。既然你自己所造的,你怎麼能夠怨別人呢?


【作是念已應怪自致,】

應該責怪的是自己造成功的啊!


【於一切種破除瞋恚,】

在任何情況之下,你怎麼弄、怎麼看,都找不到一點點瞋恚的,那個瞋恚就破除掉啦!


【如那落迦所有獄卒,是由自己惡業所起為自作害。】

就像地獄裡面的獄卒一樣,你自己造了惡他來傷害你,就這麼個道理。就像我們犯了罪,然後呢被警察抓起來,就是這樣。

【如云:「我昔於有情,曾作如是害,故害有情者,我理受此損。」】

就是這樣。我以前傷害了別人,所以呢,我傷害了別人嘛,現在就還,還給他啦,所以受那個囉!


【又云:「愚夫不願苦,愛著眾苦因,由自罪自害,豈應瞋於他。】

這段話我們值得「三復斯言、三復斯言」,再三反覆地反省啊!我們哪,沒有一個人願意苦的,但是啊偏偏不了解這個苦樂之間的因果關係。所以因為不了解無明所愚,所以愚夫啊!你儘管不願意苦,卻偏偏「愛著眾苦因」啊─就是我們現在的毛病。我們沒有一個人例外的,都想去掉苦、得到快樂,就偏偏在苦因上面拼命地忙,造種種苦因,把樂因偏偏地把它趕走。結果,喏!眼前這個狀態。所以啊,一切無非是我們自己的罪惡,是自己害自己啊!在這種情況之下,豈可以瞋別人哪,瞋別人哪!

所以這地方一層一層地深,到了這裡我們現在了解了,我們真正應該瞋的、真正不忍的,應該是什麼?自己的煩惱。我們應該跟煩惱鬥啊,不是跟別人哪!是瞪大了眼睛,看自己的起心動念的地方,絕不饒它一點點!啊,我們現在只是寬恕自己,真正是寬恕自己的怨家,還不但寬恕,還保護它咧!唉呀!把它保護得嚴密得啊……這樣。所以啊,佛怎麼救我們是救不起來啊!繼續下去。


【譬如諸獄卒,及諸劍葉林,由自業所起,為當憎於誰,由我業發動,於我作損害,此作地獄因,豈非我害他。 」】

就好像地獄裡邊那個獄卒啊,這個是人;乃至於劍葉林─這個劍葉林就是地獄裡邊那個樹,那個樹上的葉子都像刀劍一樣,你下去那葉子掉下來都變成功刀劍。這是為什麼啊?這是我自己的業力所感的啊!既然是業力所感的你瞋誰呀?因為由於我自己的業,所以造成這樣,使得他來傷害我啊!他傷害了我還他要地獄去,他下地獄去,而結果這個情況是我害了他,不是他害我啊!

所以真正你如法地了解,當人家來傷害你的時候,你只有自己深自反省苛責:「唉呀,我對不起他呀!」你怎麼會對他發脾氣?是啊,所以這地方妙咧,佛法的真正妙!他來傷害你的時候,你不如理、不了解─世間的愚夫的話,他覺得他傷害了你;你真正了解了,你才發現啊,是你傷害了他呀!懂不懂這個道理?他今天對我發脾氣這樣的話,他是造惡業哦!但是惡業為什麼來的?那還是我的宿業所致哦!

所以我在前面跟大家說,啊!你們都比我好啊,你們現在剛開始學佛,就聽見這麼圓滿的教法,我學了二十幾年哪,現在才慢慢地體會到。欸,有一個人騙了我,我呀,以前的話一定是,唉呀!不曉得怎麼樣;有個人傷害了我,以前一定怎麼樣。現在呢,平常狀態如果我不提正念,還是照隨煩惱而轉,一點用場都沒有,佛法都是口頭的。只要正念提起來,那時候我就感覺到:哎呀,感激啊、歡喜啊!欸,就不為它動。因為為什麼呀?喏,我傷害了他,現在還了這個債啦!所以啊,我歡喜是─從此不在這個裡面轉,第一個歡喜。第二個歡喜呢?不但是它還了這個債,由於他這麼一來,讓我正確地把聽聞的佛法如理地感受到:啊,原來佛法真的有這樣啊!哎呀,那這個是歡喜,他又是我的善知識。然後呢,前面的業嘛是解決了,他現在呢又是我的善知識,增上我的善法。你不但歡喜而且感激,你找到一點可瞋的地方嗎?找不到欸!是千真萬確的。更進一步啊,他現在這樣做了,他還要墮落啊,唉呀,我要憐愍哪!由此一切的善法都從這地方生起來了。

啊!佛法之美,本論實在是好啊!太好,實在太好!但願諸位跟我一樣啊,平常空下來,與其在這地方胡思亂想,浪費時間,是不如多翻翻它,多聽聽它,多研究研究它、討論討論它,自然有你的好處在。我們現在再下去。

【霞婆瓦云:「若云非我所致,實是顯自全無法氣。」】

嘿!妙極了這句話。那我們現在說起來為自己有道理,不是我的……。對的,你可以這麼說,這種情況說明了什麼啊?你跟佛法差得十萬八千里,你那一點佛法的味道都沒有,太不了解佛法了!所以假定你學了滿肚子學問,講起來頭頭是道,三藏十二部都讀通,乃至講給別人聽,碰見這種事情上頭,對不起,你還是在外面轉的話,那跟法一點都沒碰上,一點都沒碰上!前面這是觀察當中第一個觀察,觀察境,下面呢:


【◎ 觀察有境不應瞋者。】

「有境」就是誰有這個境,這個境界是誰有的。換句話說,這個地方有個茶杯,誰?我的。換句話這個瞋,是誰呀?那個人,就是這樣。那麼我們觀察,從這地方去觀察,也不應該瞋。


【若於怨害發生瞋恚,是因於苦不能忍者誠為相違,以不能忍現在微苦,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因故,故應自念我極愚癡而自羞恥,勵防莫瞋。】

進一步呢,觀察這個有境,就是瞋這個,有這個瞋,誰有啊?他來傷害或者怨害,我有這個瞋。你觀察了這一點,不管是從他至自,你都不應該瞋。下面解釋:說他來怨害,你呀去發生瞋恚,這個為什麼原因哪?因為對這個苦而不能忍受。如果你這樣而要發瞋的話,實在不合理。的的確確的我們所以要發瞋的原因,因為他來傷害我不能忍受,對不對?這個道理是千真萬確的。如果是這個道理這樣的話,你去觀察一下的話,那我們絕對不應該,不應該瞋。

下面說,你不能忍現在的一點點小苦,是啊,我,是啊這樣,哎呀,不能忍受!結果呢,這一點點小苦你不能忍受,然後呢你發脾氣,發一念的瞋心的話,結果啊引生惡趣無量大苦。哦!你這樣想到的話,會不會做啊?啊,是絕對不會做啦!「故應自念」,說:哎呀,我這個人真是愚癡到極點哪!不但是愚癡,而且羞恥啊!哎呀,真是見不得人哪!人家說起來你這個是大笨蛋,唉!我自己還不服氣;自己觀察:我真是個大笨蛋。唉!那時候你會怎麼樣啊?我相信你們真的了解了以後啊,大家都會一樣。這兩個眼睛剛開始長在這裡,學了佛法長在頭頂;等到你真正了解了佛法以後呢,你那個眼睛跑到那裡去了。欸,見不得人哪。原來我這麼個差呀,唉呀!羞恥!千真萬確的。你還會瞋嗎?當然不會瞋,當然不會瞋!

所以,在這種情況之下你會發瞋的原因,是因為不能忍這個苦,結果你發了瞋了呢,結果造將來無邊大苦。換句話說,我們常常說的:貪眼前一點小利呀,是虧了大本。這個做生意人目的是幹什麼?要賺錢。嘿嘿!結果啊,他貪了小利虧了大本,卻做這種生意,這個生意人是大愚癡蛋!現在這個不是別人,就是我自己。那時想到這裡了解了這個,喔唷,那羞恥。不可以、不可以。所以呀,努力去防,不應該發脾氣,不應該發脾氣。

昨天晚上啊,我們講、溫習這個《了凡四訓》的時候,講到下面,第一個要「恥」,喏!在這裡。所以你們不妨回過頭去看看喏!為什麼我要讓你們溫習的真正原因在這裡。你不要看它的淺近哦!他所提出來那個問題本身,卻有它的價值。這個地方我們更應該進一步說,道理是一個,用淺的地方,下士;深一點,中士;最後上士,就看你怎麼引申法。所以我們現在真正要學的時候,第一也應該要發恥心。然後呢,那有什麼好處啊?恥心一起啊,這個慢心就消失掉了,然後那個煩惱就消失掉了,你那個時候如理觀察等等。然後呢你那個知見哪,不知不覺當中一直在邪見當中,欸,現在那個邪見就拿掉了。這個是其他的,現在我們還是順著原文說下去。


【如云:「於現在微苦,我且不能忍,何不破瞋恚,地獄眾苦因。」】

說既然這樣,你眼前的小小的苦都不能忍耐的話,你就應該努力破掉那個大苦的地獄因啊!這個很明白,對不對?哦!這麼一點的小苦你忍受不住,那個時候真正的有血性的丈夫志─是!我不能忍受!然後呢,從這個地方引申,我一定要破那個大苦的因!所以叫人無遠慮是必有近憂,你應該看遠大的地方。從這個地方,不管眼前什麼任何一件事情啊,你就不會眼前那個境界上面轉。那反過來,眼前那個境界,正是策發你如理思惟觀察這個力量都來啦!這一點了解不了解?至於說怎麼樣把眼前那個境界,策發你如理思惟的,留在下面這個諦察法忍,或者是思擇法忍當中解釋。那真好啊!我們繼續下去。


【其怨所生苦,是我宿世惡業之果,由受此故盡宿惡業。若能堪忍不造新惡,增長多福,他似不顧自法退衰,為淨我罪而行怨害,故於怨害應視其恩。】

欸!來咧、來囉!喏,就這個話。它這個怨所生的苦是什麼啊?由於我宿生惡業的果呀!所以現在這種情況之下,他傷害了我的話,我把以前的宿惡業啊,把它還清楚了。嗯,好啊!還清楚了,無債一身輕啊!而且不但如此,你如果能夠再從這個地方,從此切斷這個惡法,能夠堪忍不造新惡的話,還增長多福。哦,好極了!太好、太好了!這是我自己方面。

至於說對方呢?他呀,「不顧自法衰退」,他不了解,或者了解了做不到,他這樣就發脾氣,他這樣地發脾氣瞋恚的話,在法上面他是衰退吧?他是衰退,而對我呢,淨了我以前的罪,對吧?他淨了我以前的罪,而且增長我很多的福。在這種狀態當中,他這個怨害啊,我們不但見不到怨害,還見到他對我們的種種的恩哪!對不對?喔!這麼個好法。所以你會不但歡喜,而且會感激啊,你簡直找不到一點點可瞋的地方。懂不懂?這麼清楚、這麼明白。這個是對生忍哦,對法忍等等,他下面告訴我們,譬如說我們身體上面受了病,或者遭了什麼的,他也同樣的理由去觀察。啊,真好!


【如《本生論》云:「若有不思自法衰,為淨我惡而行損,我若於此不堪忍,忘恩何有過於此。」】

對了,對了,就這個。他呀,不思惟、不了解對他自己法衰,現在呢淨我的惡來行那個損惱。這個地方我假定說不能忍,還忘恩不了解的話,那這個忘恩哪,沒有比這個更厲害了!


【《入中論》云:「許為盡昔造,諸不善業果,害他忿招苦,如反下其種。」如為醫重病當忍針灸等方便,為滅大苦而忍小苦,最為應理。】

《入中論》也這麼說:這樣地做,人家來傷害我,這是什麼?我如理了解了以後,「許」就是接受的,實際上也是這樣的狀態,這個是清淨我、淨除我往昔所造不善的種種惡業之果。現在呢,我對這一點哪,不能了解、不能忍受,還反過來繼續發脾氣。那麼這樣的話呢,不但不淨,還要下這個將來苦因之種,感將來的苦果,這個不合理的,這個不合理的。這個就像現在我們有重病,重病去看醫生的時候,那個醫生一定在我們身上針灸啊、吃藥,這種小苦要忍受,忍受了這個小苦啊,那個病的大病就消失掉了。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,修那個忍辱是最好不過的,是「最為應理」啊!所以我們現在說不能忍哪,實在顛倒!作為一個世間人是理所當然,他本來在顛倒當中;現在修學佛法的人,還在那裡談這個道理的話,啊,那實在是太沒有法氣呀!


【◎ 觀察所依不應瞋者。】

那麼最後一段。


【一觀能害因及有過無過。】

那麼他這個觀察那個有境,就是這個人哪,以什麼原因而傷害呢?這個我們進一步去觀察的話,也不應該瞋,也找不到發脾氣的原因。說你觀察能害的因,以及這個有沒有過失,你不管哪一個去觀察,都不應該。下面就是來觀察:


【如云:「他器與我身,為應於誰瞋,如人形大瘡,痛苦不耐觸,愛盲我執此,損此而瞋誰。」】

他這個有境,就是這個人哪,這個人所依的,那麼什麼呢?「他器」,換句話說,這個瞋所依的器。就換句話說,這個器的話就是什麼呢?譬如說我這個茶杯裝著水,現在呢,他這個人裝的這個瞋煩惱,就同樣的道理啊,這樣。換句話說,他那個瞋是依的就是他。換句話,他的身體跟我的身體,在這個裡面你到底應該對誰去發脾氣啊?要曉得這個東西是什麼?雖然是這個形狀像人哪,實際上是大瘡。為什麼說大瘡啊?往昔無始的惑、業所感得的東西,這個東西的的確確是個大瘡啊,我們現在治療它呀!這個惡業所感得的是「痛苦不耐觸」,因為它是惡業所感得的嘛!所以的的確確啊,唉,你耐不住、擋不住任何啊!我對這個東西不認識啊,因為瞎了眼,是無明哪,所以為無明所使的愛執啊!唉,是顛倒無比啊!現在呢,人家來損害這個東西,你有什麼好發脾氣的呀?那是嘛,的確嘛!


【又云:「有由愚行害,有因愚而瞋,其中誰無過,誰是有過者。」】

前面那個是觀能害的因;其次呢,觀有過無過。或者是由愚而傷害,來傷害你;或者有因為愚癡而瞋恚。換句話說,來傷害你的那個叫「愚」而傷害你;我呢,因為被他傷害而發瞋。這個裡邊到底是哪一個有過,哪一個無過啊?不經過前面的分析我們不知道,分析了一下實在是一團糟!就是這樣。

平常我們一切狀態當中都是這樣:哎呀!吵吵鬧鬧、爭爭論論哪,大家都覺得你有道理。實際上呢,哪一個人有道理啊?實在找不到,實在找不到。想到這樣的話真是覺得可笑,大笑三聲!再不然的話呢,眼睛跑到那下面去,喔唷,見不得人,好囉、好囉、好囉!趕快努力修學佛法,那個瞋是一點找不到。所以我們如果真的能夠平常這樣去想的話,你心裡真覺得快樂啊!哎,真高興啊!欸,那個境界對方那個人跑得來傷害你的話─哎,來、來了,啊!真是我的大善知識!佛告訴我很多道理呀,儘管告訴我了,沒有這個境界不能成就我的忍辱呀,還不能成佛欸!

所以你真正了解了這個道理呀,的的確確菩薩他不會待在極樂世界的原因,就是這個。待在極樂世界的話,你老停在那個地方,你沒有辦法圓滿你的忍辱波羅蜜多,你沒有辦法還那個債啊!欸,現在所以努力學好了,跑到這個地方來的對著這個境界,行了!所以現在有常常有很多人來問我啊,他總覺得:哎呀,到了極樂世界還要回來嗎?啊,他總覺得不要回來才好!現在你們慢慢地了解嗎?不是不要回來,要回來的。真正重要的,到了極樂世界,把這個道理真正學好了,然後到那時候要留都留不住欸!這個千真萬確。你眼看著人家在賺大錢,你停在那個地方一點進步都沒有,他們得到這麼大的快樂,你在這個地方的話,那是小小的快樂,你當然不願意做嘛!

所以這個法,現在雖然還沒有講到,下面就說「諦察法忍」,前面記得吧?「法思勝解」,沒有這個正確的認識不生欲樂,就從這個地方來的。我們現在對這個法了解了以後啊,哎呀,真歡喜啊!現在這個歡喜聽聞相應的;然後呢,你多去思惟、觀察,境界現起的時候,你這個感受就來了。欸,那個時候才是說,啊!原來這個佛法這樣好啊!嗯,你就跟法相應了。這是下面的話,現在我們繼續下去。


【二觀自所受者,若諸聲聞唯行自利,不忍而瞋且不應理。何況我從初發心時,誓為利樂一切有情,修利他行,攝受一切有情。修利他行攝受一切諸有情者,如是思惟發堪忍心。】

現在我們自己所受的看看。說,我們現在是要作的什麼?利他菩薩。就是聲聞單單只忙自利他都要忍哪,他不能瞋哪!所以《遺教經》上面:「譬如清冷雲中,霹靂起火,非所應也。」對吧?這個白衣尚且不可以,何況你是個出家人哪!所以說就聲聞行者只管自利尚且不可以,何況我一初發心,發了心才跑得來做這個事情啊!發什麼心啊?「誓為利樂一切有情」哪,要「修利他行」,要去「攝受一切有情」啊!既然是要攝受一切有情的話,你會發脾氣嗎?像前面所說的,你是醫生欸,你要醫那些為煩惱所使的眾生啊!就這樣。

我以前聽過這麼一個公案,現在想起來真美。有的時候,你可以當作醫生這麼地想,醫那個發了神經病的病人。或者有的時候,你不妨看那個狗,然後呢,那個狗呱啦呱啦咬你的時候,請問:你是趴在地上跟那個狗對咬,還是怎麼辦哪?我想沒有一個人會趴下去跟牠對咬的吧!因為我們是人嘛!對不對?我們現在是菩薩,比起牠來還要高萬倍啊!居然你也趴在這個地上跟牠對咬,那實在是愚癡到極點哪!你那個瞋心一點都找不到囉,那千真萬確的事實,千真萬確的事實!現在下面說:


【博朵瓦云:「佛聖教者謂不作惡,略有怨害不修堪忍,即便罵為,此從根本破壞聖教,由此即是自捨律儀。】

嗯,看看!佛的聖教,佛告訴我們的基本是什麼?不要作惡,任何壞事情不可以。現在稍微有一點的怨害,你就沒辦法忍受,就在那兒小的嘛是破口大罵,大的嘛乃至於打架等等,這個從根本上面就破壞掉了。這情況之下,第一個已經破壞,第二個你自捨律儀。你現在所受菩薩戒、受比丘戒不要說,乃至於說居士戒,乃至於說三皈依,那根本就錯掉了! 。


【聖教根本由此破壞,雖總聖教非我等有,自失律儀是滅自者。」】

說整個的聖教,那不是單單我有,但是對不起,你自己這樣去做,從你應該做的事情上面推測的話,你是自己損害你、消滅你自己。這個消滅什麼?消滅我自己的法身慧命,怎麼可以呀!這個身體本身就是惡業所感得的,你也莫可奈何,正趁這個惡業所感得的身體在,了解了佛法,在這個上面增長自己的法身慧命。怎麼可以保護這個惡業所感得的,而損害這個法身?絕不可以!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。

 
【又云:「如翻鞍牛縛尾而跳鞍反擊腿,若緩鞦落始得安樂,若於怨害而不緩息,為其對敵反漸不安。」 】

這個說從牛背上面跳下來。那個西藏人平常啊,通常都是牧這個羊民族,平常都是這樣。這個因為我啊也不會騎牛、也不會騎馬,究竟怎麼樣不知道。不過曉得下來的時候,通常看見把住後面那個,這個叫作「鞦」。這個馬身上不是有一個鞍嗎?這個馬鞍就是我們騎的,它前面綁住的,綁在那個脖子裡邊,或者牛也是這樣,後面綁著的,綁在那個屁股後面。我們下來的時候手按著這個,一個手把住那個鞍的前面一個把,馬的話一定,牛的話不一定哦!然後呢,後面把住這個綁在屁股上的那個,慢慢地下來,所以叫「緩鞦落」。這樣的話,好。如果你急急忙忙,「蹦!」一下跳下來的話,對不起,這個會反而傷害你。那麼這個是說什麼呀?是說對怨害來的時候,你要這樣心平氣和地來,不要急急忙忙地反應。實際上這個祖師就告訴我們呢,平常我們修行的經驗,修行的經驗。是,剛開始的時候的確你做不到的,但是呢,你只要能夠不匆忙地立刻反應,你慢一點來的話,欸,行了!行了!

我想我們人人都有這個體驗,不要說修學佛法;就世間人,如果說這個境界現起的時候,你能夠稍微停一下的話,這個火氣就減它三分,說不定過了兩天那個火氣就沒有了。是,如果我們修學佛法的人,你能夠這樣做的話,那決定一點火氣都找不到,不但火氣找不到,你還快樂、還感激咧!這是我們必要知道的。所以眼前第一件事情:當境界現起的時候,你不要立刻衝動地對這個境界反應。那個時候最好的一件事情哪,把法理馬上提起來!當然真正最好的是,事前你一直在思惟這個法理,然後境界現前的時候啊,正在如法的這個思惟的現行當中,你就派上用場,就不會被這個境界而轉去。尤其是在瞋境界上面,因為這個瞋,這個損害之嚴重,是太厲害、太厲害了!下面:


【◎ 第二理應悲愍者。】

這個是這一科當中的兩條。第一個是不應瞋,那現在我們能夠了。不但不瞋哪,而且還應該悲愍,這個道理前面已經說過了,所以這裡唸一下文就可以。

【謂當至心作是思惟,一切有情無始生死,無未為我作父母等親屬友善,又是無常命速分離,常為三苦之所苦惱,為煩惱魔之所狂魅,滅壞自己現後利義,我當哀愍,何可瞋恚及報怨害。】

前面剛才說的是,只是說思惟的方式,現在你把那思惟的方式運用再進一步,怎麼呢?至心思惟呀,說你發了菩提心,你發的菩提心怎麼個發法?想起來沒有錯啊,從無始生死以來,沒有一個人沒有做過我父母的,找不到一個人不是我親友的。啊!這樣的人,大家在這個輪迴當中,為種種煩惱引生種種的三苦,而且還在無常迅速當中,短短的生命。你看看:生命嘛又短促,然後呢,又受種種的苦。然後呢這個苦的境界不知道,還被這個煩惱魔所轉,都是在那兒狂亂當中。在這樣的狂亂當中,他們都是什麼啊?損害自己的眼前利義、以後利義。我現在是學佛的人,發菩提心的人,要救濟他的人哪,應該怎麼?哀愍啊!怎麼可以瞋恚呀,乃至於由瞋恚而反報啊!

如果說我們真正能夠這樣地如理思惟,不要說至心,你稍微如理思思的話,眼前哪,我們這種問題都沒有了。以前我們常常說,你如理思惟,眼前問題都沒有了,一層比一層深。以前那個思惟比現在的思惟,你們能不能比較得出來啊?現在更深一層,對不對?而現在這個深一層的,一定還在前面那個基礎上面。前面講什麼?業感緣起這個道理。喏!他還是從這個上面,不過前面解釋得比較淺,越到後面解釋得越深,所以道理是同一個,這樣。當你淺的地方,慢慢、慢慢地修學了,你的能力增強了,障礙減少了,那個深的才慢慢地可以。反過來說,你如果淺的地方不做的話,對不起!淺的都不做、或者不懂,你能夠深的懂嗎?如果淺的地方懂了不做,你就能夠做深了嗎?當然!

所以我們現在啊,我自己感覺得,不必先說我是大乘,不必先說我是小,不是!不管大乘、小乘,這個先不必說。不必說我要救無量無邊的眾生,不必說我要弘法。看看這個法在我們自己身上面,產生了什麼效果?對治了什麼煩惱?這是都是非常眼前的,你在隨時隨地俯拾即是。早晨一張開眼睛來,一聽見板聲,你是不是覺得「蹦!」就坐起來,就這樣;還是說你趴在那裡,哎呀!今天嗯,還、還、還、還等一下。等到你起來了以後,跑到那個佛堂裡的時候,是不是覺得:哎呀!又在要做那個事情;還是你一心恭敬地這樣。跑到齋堂裡的時候,乃至於眼前很多不理想的事情,人家對你不起,或者你自己身體不舒服,你是用什麼方式去對待它的?你在這地方一觀察,欸,問題解決囉!你能夠從這地方的小的地方的,慢慢地開始,那時候你才談得到說你漸漸對佛法有一點認識、有一點了解,自己能夠把握住這個問題啊,解決自己。然後你到那個時候去幫忙別人,是為時不晚,而且是真正有效。這是我深深的感受。要不然的話,講了半天是越纏是越緊。

所以剛才說的,就是這樣,哎呀!大家講很多道理。不講道理嘛,反正是一個凡夫,大家就是容忍也就算了;那就講那個道理以後啊,看看哪,每一個人都是面目可憎,你看我固然是面目可憎,我看你是更面目可憎,那就害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