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進度:P289L07現法過患者~ P292L04何能不為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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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抄稿第十六冊 P51LL2~P89L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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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廣論原文】
現法過患者,意不調柔心不靜寂。又諸喜樂,先有失壞後不可得,睡不安眠,心失堅固平等而住,若瞋恚重,雖先恩養忘恩反殺,諸親眷屬厭患棄捨,雖以施攝亦不安住等。《入行論》云﹕「若持瞋箭心,意不受寂靜,喜樂不可得,無眠不堅住。有以財供事,恩給而依止,彼反於瞋恚,恩主行弒害。由瞋親友厭,施攝亦不依,總之有瞋恚,全無安樂住。」《本生論》亦云﹕「忿火能壞妙容色,雖飾莊嚴亦無美,縱臥安樂諸臥具,忿箭刺心而受苦。忘失成辦自利益,由忿燒惱趣惡途,失壞名稱及義利,猶如黑月失吉祥。雖諸親友極愛樂,忿墮非理險惡處,心於利害失觀慧,多作乖違心愚迷。由忿串習諸惡業,百年受苦於惡趣,如極損他來復讎,怨敵何有過於此。此忿為內怨,我如是知已,士夫誰能忍,令此張勢力。」此等過患皆從忿起乃至未得決定了解應當修習。如《入行論》云﹕「無如瞋之惡,無如忍難行,故應種種理,殷重修堪忍。」由見勝利過患為先,應以多門勤修堪忍。初句之理由,如《入中論釋》云﹕「如大海水,非以秤量能定其量,其異熟限亦不能定。故能如是引非愛果,及能害善,除不忍外,更無餘惡最為強盛。」若僅生最大非愛異熟而不壞善根,則非如此最大惡故。然能雙具引大異熟及壞善根所有惡行,除瞋而外餘尚眾多,謂誹謗因果所有邪見,及謗正法,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,生我慢等,如《集學論》應當了知。
第三忍差別分三,一 耐怨害忍,二 安受苦忍,三 思擇法忍。初耐怨害忍分二,一 破除不忍怨所作害,二 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。初中分二,一 破除不忍障樂作苦,二 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毀等三。初中分二,一 顯示理不應瞋,二 顯示理應悲愍。初中分三,一 觀察境,二 有境,三 所依瞋非應理。 今初
初中有四。一觀察有無自在不應瞋者。應當觀察,於能怨害應瞋之因相為何。如是觀已,覺彼於自欲作損害,意樂為先,次起方便遮我安樂,或於身心作非愛苦。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,強作損害而瞋恚耶,抑無自在由他所使而作損害故瞋恚耶。若如初者瞋不應理,他於損害無自在故。謂由宿習煩惱種子境界現前,非理作意,因緣和合起損害心,縱不故思,此諸因緣亦能生故。若彼因緣有所缺少,則故思令生,亦定不生故。如是由諸因緣起損害欲,由此復起損害加行,由此加行生他苦故。此補特伽羅無少主宰,以他亦隨煩惱自在,如煩惱奴而隨轉故。若他自己全無自在,為餘所使作損害者,極不應瞋。譬如有人,為魔所使隨魔自在,於來解救饒益自者,反作損害行捶打等。彼必念云,此為魔使,自無主宰故如是行,不少瞋此,仍勤勵力令離魔惱。如是菩薩見諸怨家作損害時,應如是思,此為煩惱魔使無主,故如是行,不少瞋此補特伽羅,須更發心為欲令其離煩惱故,我應勤修諸菩薩行。如《四百論》云﹕「雖忿由魔使,醫師不瞋怪,能仁見煩惱,非具惑眾生。」月稱論師亦云﹕「此非有情過,此是煩惱咎,智者善觀已,不瞋諸有情。」《入行論》中雖說多理,然唯於此易生定解,對治瞋恚最為有力。菩薩地說修唯法想,堪忍怨害與此義同,故於此上乃至定解當勤修習。若諸有情能有主宰皆應無苦,以此諸苦非所願故,有自在故。又諸有情若為猛利煩惱激動,尚於最極愛惜自身而作損害,或跳懸岩,或以棘刺及刀劍等,而自傷害,或斷食等,況於他人能不損哉,應如是思滅除瞋恚。《入行論》云﹕「一切皆他使,他主自無主,知爾不應瞋,一切如化事。」又云﹕「故見怨或親,為作非理時,謂此因緣生,思已當樂住。若由自喜成,皆不願苦故,則一切有情,皆應無有苦。」又云﹕「若時隨惑轉,自愛尚自殺,爾時於他身,何能不為損。」
【廣論 師父手抄稿】
【◎ 現法過患者,】
眼前看得見的,這個比較容易,我們容易體會得到。
【意不調柔心不靜寂。】
對啊!當我們發脾氣的時候,哎呀,那個心裡邊簡直是不調柔、不寂靜,每一個人都能夠體會得到。而且還有一點,當那個瞋心現行的時候,那你簡直是什麼理智都失去了,什麼理智都失去了!我們這個下面先不必深一層談,我們現在再回憶一下,前面講苦的那個,惡道苦的時候,記得不記得?說當這個業所逼的時候,業所逼的時候,那個雪下在我們身上嘛,我們像被火燒一樣,那個是什麼?那個是寒業。反過來呢,業逼的時候,哪怕那個火燒的時候,你覺得像冰庫裡邊一樣。所以它下面的結論是:猛業成熟─猛利的、強大的業力成熟的時候,你呀都在這種顛倒狀態當中,這個跟外面的境沒有關係。
我為什麼要說這個話?我們馬上可以體驗一下,當你這個瞋火非常大的時候啊,你一點辦法都沒有,對不對?我們或者是自己,或者看別人,當這個人暴跳如雷的時候,你怎麼勸他,理由是一點沒有用的,一點辦法都沒有,我們碰到自己的時候也是如此。這個說明什麼?喏!這個因就是這樣的一個因,所以當這個因感果成熟的時候,欸!儘管在太陽曬的時候,乃至於火上烤的時候,你覺得冷得受不了。反過來啊,儘管雪、冰擺在那冰箱裡,你覺得熱得受不了!是什麼狀態啊?就是剛才這種說法。就是當你這個瞋火非常猛利的時候,你什麼理由都沒有用;同樣地,貪心很熾然的時候、熾烈的時候,外面的什麼境界都完全擋不住,就一直跟著這個。所以如是因感如是果,再清楚不過!你把這個因果概念認識了,然後在事相上面去觀察的話,那個時候你就曉得:啊!原來這個事情是這麼個嚴重、這麼個可怕法啊!我們了解了這個,然後要去修行,要去斷除什麼等等啊,都辦得到。否則的話,那都是空話,講講道理可以。所以這個概念,今天那麼簡單地說一下,好。
請翻到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289頁,那麼昨天已經把不忍這個缺陷,不忍的種種害處,當中不現見的,眼前看不見的那一部分已經講過了。那麼這個後面呢,尤其是辨這個斷善根,實際上,這不僅僅是指善根斷不斷,我們很多地方要了解,它這個辨的重點在什麼地方,這樣。換句話說,要告訴我們,我們真正要想把握住正確的這個根本因,乃至於把那根本如何圓滿,一開頭的時候,這個根本理路不能偏差,不能偏差。
平常我們學的時候,總是由於無始以來的無明所覆,由於自己的執著,陷在這個裡邊,碰到什麼,先入為主的概念。往往這種概念會對我們產生非常深遠的、絕大的禍害,這個是我們在這個地方要特別指出來,所以我凡是碰到這種地方都指出來。我自己當年就犯了這個毛病,現在在座,看見諸位同修幾乎沒有例外的。尤其是我們好學,剛開始學了一點,個人的知見漸漸這個樣,就成漸漸這個樣。實際上呢,都陷在這個同樣的一個這個疇範裡邊,都是剛才說的。所以凡是這種地方,你們不要輕輕地放過。
那麼,上面一段當中曾經說過了,說辨別了以後,他又告訴我們應該依止佛陀的聖教及依教的正理,去善巧地思惟、觀察、分辨。這個話本身一聽就懂,做到非常難,做到它非常難!這個因為現在我們是依止的聖教,不是聖人親口對著我們講的,這個有絕大的差別。這個聖人也必須是什麼?佛陀。他是一個徹底圓滿的,他能夠具足十力、四無所畏,所以我們的根性的源源本本,他了解得非常清楚;應該針對著我們個人的個性,說這個理智也一樣地沒有一點點缺陷。那麼等到佛說了以後,弟子記下來,這個經典這叫聖教。這個聖教用到我們身上來,卻沒有剛才說的那個能力。那麼那個時候呢,就是我們判斷的時候,還是陷在我們自己個人的見解當中,我們的認識當中,只能見到這個裡邊的局部,而這個局部就是我們自己相應的那部分。
所以說,是的,我們應該依止聖教,但是我們對聖教能夠理解得像佛陀告訴我們那樣嗎?這是不可能的。所以我們必定要還要依論,這個論還是無垢的經論哪,善加抉擇。這個論就是仔細地揀敲,彼此之間它為什麼要說這個話,理趣何在。一定在這種辨別當中,跟經裡邊的意旨絕不違背,絕不違背!在這一點上面的話,那個就不是那麼簡單,這是我們應該了解的。說為了達到這個目的,所以它本論也告訴我們─「故當善閱經教而善思擇」。我們必定要,它這個上面不說廣學而叫善閱,換句話說,你要對這個經教裡面所講的真正的內涵,要能夠如理地抉擇,不要走錯,這個才是善的。這一點在這地方再提一下、再提一下。
下面呢,我們今天說現法過患,就是眼前看得見的。昨天提了個頭,今天我們解釋那個內涵─意不調柔心不寂靜,那個是它的總綱。
【又諸喜樂,先有失壞後不可得,睡不安眠,心失堅固平等而住,】
種種的好的事情,快樂的事情。喜跟樂也可以指一樣,平常我們喜的,講心理狀態;樂的─生理的感受,細分是這樣。粗分的話呢,總是好的那一方面,那種感受。由於瞋的關係,然後呢已經有的這種好的、快樂,不管是心理的、生理的就會失掉,以後呢就得不到。乃至於不要說白天,到了晚上睡覺的時候也是睡不好,這樣,這是一般狀態。然後我們的心情呢,平常的時候希求要平穩、平等,做不到,這個一直在粗猛的這種煩惱當中,困擾當中。一直地這樣的,啊!這個……這我想我們人人都感受得到的,這樣的大的缺陷。更進一步:
【若瞋恚重,雖先恩養忘恩反殺,諸親眷屬厭患棄捨,雖以施攝亦不安住等。】
乃至於更進一步,如果瞋心大的話,有恩於你的人,乃至於忘恩,不但是負義,反而產生非常激烈的反殺、反殺。像我們看看,有很多這種兇殺案哪,那個兇殺案的剛開始,固然有很多是由於竊盜等等,有很多它不是。先哪,大家恩恩愛愛的,這樣由於一點點小事情看不透、認不清,產生了瞋恚;結果呢,反目成仇,乃至於家裡邊親屬、親子之間。這個好可怕、好可怕!那麼乃至於親屬等等,因為這樣的話,人人厭惡、人人害怕,捨你而去。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,說就算是你用種種布施幫忙他,你也沒有辦法能夠跟他相處,攝受他;也沒有能夠共同好好地安處。所以瞋有這麼大的禍害,這是我們很容易感受得到的。下面引論上面,也特別說明。
【《入行論》云:「若持瞋箭心,意不受寂靜,喜樂不可得,無眠不堅住。有以財供事,恩給而依止,彼反於瞋恚,恩主行弒害。由瞋親友厭,施攝亦不依,總之有瞋恚,全無安樂住。」】
上面這個解釋,就是解釋這個《入行論》當中的。所以前面解釋過了,最後論當中最後一句話:總之,一有了這個東西─瞋恚的話,你呀,絕沒有安樂。這東西是非常壞、非常壞!
【《本生論》亦云:「忿火能壞妙容色,雖飾莊嚴亦無美,縱臥安樂諸臥具,忿箭刺心而受苦。】
當這個忿怒之火燒的時候啊,就算你很美的,那也……再美的美人一發脾氣,喔唷!再好的人,你一發脾氣,你就見了非常可怕,這是本身的。同樣地,外面的用種種的莊飾也是一樣,這是對外面的容貌上來說─身。下面呢,就是對你自己的心理上面的,乃至於安樂的時候,你種種舒服地睡在那個地方,但是因為這個恚像箭一樣,啊!你心裡面還是痛苦無比。我想這個是我們人人有這個經驗,坐立不安,就是這種狀態。
【忘失成辦自利益,由忿燒惱趣惡途,失壞名稱及義利,猶如黑月失吉祥。】
這個東西能夠,一旦瞋心引發了以後,你平常想到的種種的自利這種東西,那統統忘失掉了,這我們人人都有這個經驗。等到你一旦瞋火發的時候,啊!你什麼也都忘得乾乾淨淨,什麼都忘得乾乾淨淨!我曾經碰見過這麼一個人,不是看見,是聽見,但是確實有這個人。這一家人家,那麼彼此間都是瞋心很大,然後呢等到一旦吵起架來的時候,家裡的東西啊,就乒鈴乓啷就摔。結果他平常的時候辛苦了半天,哎呀!弄這個東西;等到一發脾氣,把辛苦的東西統統把它打破,然後打破了回頭再去忙。那個是很典型的例子,那是這外頭的東西。
現在實際上呢,我們現在修學佛法的人,積的財物不是外財而是內的法財。同樣的道理,這個辛辛苦苦聚集的這個法財,你一念瞋心一來的話,統統毀壞無遺啊!我們平常是為了自己,實際上呢這個地方,所以處處地方要把那個自己的利益要看透,要看得深遠。他發脾氣的人也未嘗不是為了自己,結果呢,因為不了解如理如法的這個意義,所以反而大大了傷害了自己。這個點,把為了自己的利益,忘得乾乾淨淨!那麼而且呢,在由於忿怒所燒,這個煩惱把我們送到這個惡途;走到壞─現在也壞、將來也壞,然後呢名聞也壞、利養也壞,唉!一切都是。這個像什麼?總是這是壞的,「黑月失吉祥」,這是壞事情,碰到了,誰碰到了誰就倒楣,誰碰到了誰就倒楣!就是這樣。
【雖諸親友極愛樂,忿墮非理險惡處,心於利害失觀慧,多作乖違心愚迷。】
在這種狀態當中,雖然自己最親近的人,非常好的,因為一旦被這個瞋恚之心所遮障,那都壞了、都壞了!彼此間都做出絕不合理的事情,造成功非常惡劣的狀態。那個時候心裡邊為粗猛的煩惱所使,根本理智完全失去掉了,根本不可能正確地了解到利害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所作的事情啊,統統都是跟正道是背道而馳的。那是啊,真是可以說愚癡、迷惑到極點!
【由忿串習諸惡業,百年受苦於惡趣,如極損他來復讎,怨敵何有過於此。此忿為內怨,我如是知已,士夫誰能忍,令此張勢力。」】
這個地方告訴我們,由於我們對這個瞋恚之心,被它所使,養成功了習慣,造種種為瞋所使的惡業。唉!那將來啊,永遠這個你的一生就是受苦,受苦。就是在人間當中,實際上這個過的都是惡道,將來一定還是走到這條路上去,這條路上去。平常如果對世間的、外面的仇人來說,外面的仇人來說,你怎麼樣對他有絕大的怨仇,再大的怨仇,沒有一個能夠抵得上這個內心的瞋恚這麼嚴重的。外面再大的怨仇,他來傷害我們的這個嚴重性,絕對沒有辦法跟裡邊的瞋恚這個傷害來得比!所以這個要曉得,了解了這一點,說我真正地了解了,這個內在的大怨家─這個瞋恚心哪!要這樣認識它。你真正認識它了,誰也不能忍受啊!絕對不讓這個瞋恚的勢力,把它伸張擴大呀!
這妙咧!這個地方教我們對治忍,但是我們要怎麼辦呢?要用不忍去對治這個忍!這個話說起來很有意思。所以你們有沒有看見那個密教的這個圖當中,有大瞋相,它有它的道理。它就善巧地利用人的那個大瞋哪,來對治這種東西,嗯!現在也是一樣。我們平常「忍非應處」─不是忍哪,忍不應該忍的,就這樣;然後呢,我們不忍也做錯了。它現在假定你能看對了,你能夠不忍的話,那好!在這種狀態之中,你不忍的什麼?不忍你的煩惱,不忍你的貪瞋癡,對不對?在這種情況之下,就怕你忍,你能不忍才好!所以我們一定要辨別得很清楚,一切法,問題不在這個法本身的,就是你認得這個法的法相,這個種種的關鍵,你善巧地運用。貪,貪也是最好的,瞋,瞋也是最好的!
怎麼呢?你要貪,貪什麼?善法欲嘛!瞋,瞋是什麼?瞋你的煩惱種嘛!凡夫就用這一個方面,所以才能夠提起一個人的勇猛、精進之心。所以是真正的這個地方所謂的士夫啊,這個士夫他有個特別的,這個士夫就像佛家說的「儒」。啊!那個儒家的那個儒者,那絕對不是普通一般世間我們想像的普通人,那個人就是的的確確是一個大丈夫。現在我們三界當中人天師範哪,也要作這樣的一個人。那麼我們應該了解,我們起心動念應該如理地行持是什麼,就對這個東西不忍!不能忍!
【此等過患皆從忿起乃至未得決定了解應當修習。】
這一個過失、患害啊,都從什麼地方?都從這個地方來的,現見的、不現見的。那麼我們現在,在還沒有得到決定勝解之前,要努力地修習,要努力地修習!他每一次講完了,總要把這一句話來叮嚀我們一下。再三叮嚀的道理,我們一定要在這個地方「三復斯言」,再三地反覆思惟!然後呢,那個時候你能夠運用它,能運用它就得到這個好處。
【如《入行論》云:「無如瞋之惡,無如忍難行,故應種種理,殷重修堪忍。」】
那麼這個論上面,菩薩又特別地告訴我們:這個看看喏!這個瞋這樣東西的可惡、可怕,以及它的惡劣的嚴重性。那麼怎麼辦呢?只有忍耐去對治。但是忍耐這個東西又非常地難做,不是那麼簡單的,卻有它無比的大勝利。反過來,你不能忍耐,讓瞋的話,卻有這麼嚴重的過患。那既然如此的話,我們必須怎麼辦呢?要「種種理」啊,多方面努力地、認真地,「殷重」就是殷重地、認真地去修它。假定說這個忍很容易的話,說過了我們就好囉!這樣。另外一方面,如果說假如這個瞋沒有這麼嚴重的話,你說不定也可以馬馬虎虎。現在呢,恰恰不是那樣,瞋有這麼個嚴重法,對治它的忍,又這麼個難做法。所以我們只有一個辦法,要從多方面的認識,深廣的認識,然後呢把這個如理的認識,還要認真殷重地去修習、去對治它。
【由見勝利過患為先,應以多門勤修堪忍。】
就是這樣,結論就是這樣的。我們了解了這一點,所以說多方面地努力修這個。
【初句之理由,如《入中論釋》云:「如大海水,非以秤量能定其量,其異熟限亦不能定。故能如是引非愛果,及能害善,除不忍外,更無餘惡最為強盛。」】
這個裡邊特別又強調一下:正因為這個瞋心之害,實在太嚴重了!所以這個菩薩、祖師種種方面,乃至於論上面一再、再三來告訴我們,提醒我們。就像大海水一樣,不是我們普通的那個秤哪、那個容器能夠量的。那麼現在這個情況之下,那個瞋心所感得的異熟的果報,那也啊,啊!大得不得了,非常可怕、非常可怕!所以說這一個非可愛的,這種惡劣的、這種傷害我們的這個力量啊,除了這個不忍─換句話除了瞋心以外的話,更沒有其他的任何一樣東西有這麼強盛法啊!
這是特別地告訴我們這個過患。前面任何一個地方,一定告訴我們的過患,然後呢我們避免過患,推動我們、策勵我們去修。說現在這個過患,他一再特別強調、特別說明,我們現在了解最強盛的就是這個。所以平常如果我們瞋心大的人,在這一點上特別注意。還有呢,更重要的,瞋心大的人要特別找到:我這個瞋心的引發,通常從什麼地方?要注意!有很多從「見」上面,有很多從「情」上面,你一定要找到那個根由,然後從這個地方除去的話,就很容易,很容易。
【若僅生最大非愛異熟而不壞善根,則非如此最大惡故。】
下面又說,說它上面說,「引非愛果,及能害善」,就是能夠破壞善根。它假定這個瞋僅僅引生非可愛的異熟,換句話說,單單引發你惡報的話,還情有可原;現在呢不但如此,而且還要壞善根。啊!是兩樣東西,這個任何一樣東西都已經可怕極了,這兩樣兼具啊!說它這個東西,
【然能雙具引大異熟及壞善根所有惡行。】
而關於這一點。
【除瞋而外餘尚眾多,謂誹謗因果所有邪見,及謗正法,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,生我慢等,如《集學論》應當了知。】
那麼提到這個地方,他也順便一提。實際上呢,就是我們普通一般容易犯的很猛利的瞋以外,關於引起大的非可愛的異熟,換句話說,墮落的、墮落的,可怕的墮落,以及壞善根的這個罪惡之行,除了瞋以外,還有幾樣東西,還有幾樣東西。「誹謗因果」,這個我想我們普通不會犯得很粗,但是細的地方,對不起,我們實在很難避免,很難避免!你們說:「那我們信了佛了,難道還不信因果、不懂因果嗎?」這個說你不信、不懂啊,是不能這麼說,但是說你真的懂了、信了的話,也很難說。大家仔細想想看,假定我們真正地了解了因果的話,我們眼前任何一件事情本身做起來的話,再沒有不如理的。你了解得很清楚,你現在忙的什麼?忙因哪!眼前我們看見任何一樣東西,如果說不順理、不好的話,我們就不會起貪、瞋、癡,很清楚、很明白;碰見這個情況你不瞋心,碰見那種情況不那個。假定你真的了解這因果關係的話,「啊,那這個果嘛!」現在既然你不瞋心,那你怎麼因上面改善嘛!
我們做得到嗎?實際上不一定,不一定。當然我們生了病了、等等了,固然是這個上提不起來,就是身體很好的時候,稍微有一點的話,心裡面就隨著煩惱而去。假定因果真的非常清楚的話,他只有一件事情要做,什麼?勤精進。在因地上面是一刻不緩,當下一念看得非常清楚,是不是如理的、如量的,是不是跟善法相應,乃至於是不是這威儀當中─如理的威儀是無覆無記當中,必然的現象。我們做到嗎?做不到!這說明什麼?說明了我們真正對這因、果兩樣東西,的的確確是有一個浮淺的認識,有一個浮淺的知道。說得更實在一點的話,這個知道,往往還只是名相、名字,心裡面對這兩個東西,究竟產生多少力量的話,這個就很難說了。因為內心正確對因果的知見不深,所以碰見事情的時候,說不定我們的行為的話,欸,不知不覺當中害了這個毛病,害了這個毛病,就這樣。
我自己現在還想起一個很可笑的事情,唉!現在也是真是……。那時候剛出家沒多久,那麼有一個朋友─那在家的朋友隨便談起了,那麼他這個朋友是這樣,他母親信佛,信了幾十年。他那個家庭環境,也可以說很值得令人同情的一個環境,遭到戰亂,所以母親把那兩個孩子帶大,辛苦得不得了,那麼母親信佛。所以這個兒子也非常孝順,把他栽培到大學畢業,到後來嘛,這個母親生了病了,乃至於死了。當初我聽見了以後,當他很哀念他這個母親,不曉得說什麼。那時候我只是覺得,剛剛懂了一點點皮毛,哎呀,我就覺得,常常聽人家說:「你求菩薩嘛,菩薩就可以了。」我也這麼說,衝口而出:「哎呀!你也念觀世音菩薩嘛,他就救你了。」然後呢幹什麼嘛,他就可以得到好處了。結果我並不曉得他的家庭背景,你曉得他回過來怎麼說?「我母親信了一輩子佛,念了一輩子,結果臨終的時候還是這個樣!」當時我心裡,一聽了心裡面自己覺得很不好意思。一直到學佛學了多少年以後,慢慢才了解。啊,所以我覺得我們剛開始開口的話,實在要小心啊!
這個本論前面,下士道當中都已經說得很清楚了,一切是這樣的因,感這樣的果。當這個業在沒有感果之前,如果你能夠認真對治,如理去淨治的話,它可以不感果,可以!但是它一旦感了果了以後,你沒有辦法把那個果,把它整個地拿掉它,對不對?這個很清楚、很明白。
可是我們平常總是覺得,因為聽這麼人家說啦:「有求必應,你求求嘛就好了。」這個對我們來說,我們就種糊裡糊塗的信心,反正你算什麼?照單全收!你仔細檢查的話,有太多問題,有很多人他並不了解這個。不要說太多,我們自己開口的人都不了解,說給別人聽:沒有錯啊!那去念了。他的想法當中,對這因果概念不清楚,於是他也覺得:好了!念它三句阿彌陀佛,念了幾句觀世音菩薩,那個病就給除掉了。結果他念了三十句、三百句都沒用,他然後說起來:「你看!你看!你們這些就這個樣。」請問這個後果誰造成的?
所以這個地方說「誹謗因果」,大的我們絕對不會犯,可是細的地方的話,注意喔!然後呢這種錯誤的「邪見」,大邪見我們也不會,可這種從小的地方你如果不注意的話,慢慢、慢慢地會走上岔路去。這樣的話,這一來的話,這三樣東西可以分開來是三樣,原則上面都是這個─誹謗因果所有邪見,及「謗正法」。這個謗正法也是一樣的,那我們大的是不會犯,可是小的就很難說。尤其是我們修學佛法的人,對於這個佛法的整個的原則大綱沒有把握住,那個時候不知不覺之中,會對這個東西會產生一種傷害。
這個因哪,我們一定要把它儘量地拿掉它,尤其是知見重的人,尤其知見重的人。所以佛特別告訴我們,說佛法損壞的兩個原因,不是外道,而是什麼?佛弟子說相似語,以及行籌。你開起口來的話呢,說的道理那好像是,實際上真的嗎?就有問題了。然後你的行為的時候呢,也好像是─這個行籌是戒律上面的,就是我們作羯磨的時候,大家要同意否,它有籌的,籌碼,換句話你投他一票。對不起,他有權投,結果呢就是所治不對,投反的那一面,這個是對佛法最大損害,最大損害。
所以我最近正在看一個祖師寫的這個什麼啊?我忘記掉了。《資持記》,對!這個元照律師所寫的,特別寫的,這是真了不起啊!他就整理這個律典的時候,他看了五十幾種;我們現在要看一家之言,我們都辦不到,說實在的。換句話說,中國古代的祖師那一個方面的敘述,他都收集起來看。看了以後他那個結論是怎麼樣呢?因為這個聖教傳到現在的話,既遠又久,再經過傳譯,所以這個義理一定難免是乖誤百出,乖誤百出。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,我們從義理上面去要想去考校、研討的話,很難把握住那個綱領,所以在枝末上面去轉,變成這樣。那個綱領的的確確很不容易,由於個人的個性、生性、習性不一樣,所以所見的面不一樣,你說你的、他說他的。哦,那麼這個原則抓不住,那好囉!然後呢我們在細則上面、在名相上面去摸的話呢,又同樣的毛病。你不曉得這個細則是為什麼而用的,這樣,為什麼要立這個細則的,這一點把握不住,所以你不能說他錯,但是呢對不起,不一定配合得很好。
這個我隨便說一個比喻。說譬如說我們這裡有一個大原則,說我們這裡現在要辦一個佛學院,那麼這個辦那個佛學院的話呢,這個有多少人,要教的內容是如何,然後配合這個內容來安排我們的一切的東西。眼前來說,譬如說安排那個教室,假定我們這地方的人,一共就只有十個、八個人,你把握不住這一點的原則當中,把不住這個原則,然後你安排這個裡邊的設備,卻是準備一、兩百個人。然後呢我們這個本來是初級剛開始的,你卻是用最好的裝備擺在這裡,相應嗎?不相應。那反過來的話呢,它也是如此,所以它每一個地方都產生了這種,種種流弊。
所以他下面說,平常的時候,我們在這一種事情上頭總要怎麼辦呢?要把握住幾個重要的原則,我們最好不要在枝末上面,然後呢在這一種地方去,你必定要把握幾個大原則。所以常常說根本因何在,然後呢這個是不共的,然後呢這個不共的因,要使它圓滿的共因是如何。從這個上面你必定要深入,這一點是說到這地方的特別重要,特別重要!尤其是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們,佛弟子們。因為關於這幾件事情,它那個流弊所及是太嚴重、太嚴重了!對我們的損害是太大、太大了!那麼下面呢,
【並於菩薩尊長等所起大輕蔑,生我慢等,】
下面還有,關於這兩點是也是好難避免、好難避免,好難避免!我現在就有一個感覺,就有一個感覺,說平常我們常常說:「唉呀!找不到善知識。」或者什麼等等,這個真正的問題都不是沒有善知識,真正的問題呀,這個善知識苦於找不到善學的學生。現在我深深自己感覺得,我就是這麼一個不能善學的學生。這個從因果的概念上面去來說,必然關係來說,你有這樣的因,你才能感得這樣的果。現在我們還沒有學,跑到那個地方去的話,這個不如、那個不如,這樣!就是說要配自己的胃口,就好像買東西一樣,「喔,老子跑來出了錢向你買東西的,所以說買主就是你老子。」就是這樣。這個世間這一種莫名其妙的人,「我出了錢今天跑得來這個買你這種東西,我要怎麼你就給我什麼。」這個是學佛的態度嗎?完全不是!的的確確,我們首先應該有兩個重要的概念,重要的概念。第一個曉得自己的無知,所以要去學,要跟誰學?一定要跟佛學,而佛的完整的就在什麼?尊長那個地方。所以你一心一意要排除掉了我這個錯誤的認識,然後呢去伺候、奉侍,處處地方這樣去做,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,非常重要的概念!
經論上面也告訴我們,說得很清楚,如果我們碰見有什麼不理解的地方,千萬不要自作主張,我們只是說:「唉呀!我現在是愚癡凡夫,所以只有佛能夠,我努力地學啊!」現在我們碰見一點點小小的枝節上面的,乃至於大的都根本看不見,不曉得自己在愚癡當中,不曉得自己在見、思煩惱當中。動輒說這個不對、那個不對,這個不是、那個不是,不配自己胃口,所以是越弄啊,這個自己─那個就是「我」─是越大。這個地方我們要特別注意、特別注意!那麼下面呢,還有其他的這個。
【如《集學論》應當了知。】
本來這地方是講瞋恚,不談這些事情,可是因為這個幾個問題,它對我們修學的人來說,對於佛法來說影響太大、太大了!所以這地方特別提一下。我也把這地方特別強調一下,這個原因在此。那麼第二個項目,說能夠策發我們修忍的這個方便有了,然後呢要正修的時候,我們就了解忍的特質有幾個,忍的細則有幾個差別,幾種不同。
【第三忍差別分三,① 耐怨害忍,② 安受苦忍,③ 思擇法忍。】
就是一開頭的說的三樣東西,分開來講。
【初耐怨害忍分二。】
就是這個我們通常說「生忍」,外面的眾生、外面的人,彼此之間,他們來傷害我們的時候該怎麼辦。這通常人家來傷害我的無非是什麼呢?就是我們要的東西他不給、障礙。我們要的東西又分成功外在的、內在的,利養、名聞這些,這個裡邊就是下面要說的。
【① 破除不忍怨所作害,② 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。】
這個兩方面:一方面是人家來害我們,還有一方面呢我們自己的嫉妒心,這個兩點分開來講。那麼先說人家來害我們的時候,人家害我們這個裡邊又分兩部分。
【初中分二,① 破除不忍障樂作苦,② 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毀等三。】
平常我們世間人所求的東西,佛法裡面叫說八風,世間要求的是求這個,所以一天到晚被這個東西綑死。修學佛法的人,欸,認得了這個東西,從這地方跳出來,所以叫八風不動。哪幾樣呢?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,稱、譏、苦、樂。那麼現在這個上面的話,第一個就是對於苦、樂而言,就是人家障礙我們得到快樂,使得我們受苦,那個是我們無法忍受的,怎麼樣針對著這個問題破除這個瞋心,能夠忍受他。下面呢,這個八風當中另外六樣東西,對於我們的利,那個利的另外一方面就是衰,利就是好的,衰就是壞的那一方面。毀、譽跟稱、譏的話,這是名聞方面。這個稱、譏是當面地稱讚你、譏笑你;毀、譽的話是那包括背後的有人稱讚你,說你的名譽,有人是毀謗你,就是這些東西。所以對於這個東西「等三」,好的是利、譽、稱;壞的呢是衰、毀、譏。那麼這個人家來傷害的時候,你不能忍,怎麼樣想辦法對這個不忍破除它。現在進一步,把不忍障樂那個又分二。
【初中分二,① 顯示理不應瞋,】
第一個,哪!你如果如理地了解了以後的話,你會了解根本不應該發脾氣,不應該去瞋他。更進一步,
【② 顯示理應悲愍。】
不但不瞋,還要去憐愍他。這個慈悲正是瞋的對治,你能夠慈悲的話,瞋心當然不會引起啦!現在
【初中分三,① 觀察境,② 有境,③ 所依瞋非應理。】
分三部分。「境」就是這個對象,這個指法;「有境」是指人,誰有這個境。平常我們說,譬如說我們現在講蘊,我們身體上這個境跟有境兩個,有的地方叫支跟有支。譬如說我們講,我們的身體是五蘊,那麼這個五蘊就是什麼?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還有呢,叫「有支」或者「有蘊」,誰具足、誰有這個東西啊?那就是這個人哪,就是這樣。那麼所以他現在觀察的時候,先單單觀那個對象,其次呢,觀誰具足那個,以及所依的不合理,我們只要看這個文就了解他怎麼分法。
【◎ 初中有四。一觀察有無自在不應瞋者。應當觀察,於能怨害應瞋之因相為何。】
這個第一個對這個境界,這個境界就是那個瞋、那個來傷害我們,他不是說……這個地方是人家來障礙我們快樂,使得我們受苦,這一個境界現起的時候,這一個情況,他這樣的這個情況啊,是不是可以作得了主。就是人家傷害你這件事情,發生這件事情,是不是作得了主,你在這個方面去看,不應該瞋,這個題目是這樣。
下面就告訴我們說,他來怨害,「能怨害」,能怨害的這個原因哪,那麼為什麼怨害我們?換句話說我們發脾氣的對象,他怨害我們啊,我們就對他發脾氣對不對?那麼他為什麼怨害我們,也就是說我們為什麼要發脾氣,這個原因何在,你這樣去觀察一下。
【如是觀已,覺彼於自欲作損害,意樂為先,次起方便遮我安樂,或於身心作非愛苦。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,強作損害而瞋恚耶,抑無自在由他所使而作損害故瞋恚耶。】
現在我們來觀察了喔!是說,那我們這樣一觀察的時候啊,我們就覺得:嗯,這個損害,這個損害本身他呀是怎麼損害的?先心裡面他要傷害─我們傷害別人也是一樣,別人傷害我們也是一樣─先哪,心裡面有這個意樂,就是心。那麼由於這種心裡的瞋,所以「次起」,進一步根據著這個心理,起種種身口的行為,這個身口的行為來損害我們,遮止我們的安樂。乃至於使得我們的身心,作種種的苦的事情,不可愛的,就是苦。
那麼這個狀態,這種狀態是第一步:透過了這個觀察找到他那個傷害本身─我們就觀察那個境,對不對?它不在這個行為上面,不在那個行動上面,而在什麼?而在策發他行動背後這個心理,對吧?第一個,先找到這個。那麼既然是找到那個心理嘛,「為彼於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」,而是「強作損害」呀,還是沒有?他那個心理呀,他是能夠自己作得了主,能夠作得了主,明明可以作得了主不傷害或者是傷害,是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,自己作主要來傷害我們,還是他自己根本沒有辦法作主而來傷害我們?就是這個。我們分兩方面,因為這個心理不外乎這兩方面:他作得了主的,他自己能作主他要傷害我,來傷害我;或者他沒辦法作主,而傷害我來傷害我,不外這兩種。那麼現在我們看:
【若如初者瞋不應理,他於損害無自在故。】
如果初的,這前者,前者明明是說他對瞋……他能夠以自己作得了主傷害我,這一個情況我們不必瞋他,為什麼?「他於損害無自在」。欸?前面說他有自在,為什麼這地方說無自在呢?現在你看下面,看了下面這個就懂了。
【謂由宿習煩惱種子境界現前,非理作意,因緣和合起損害心,縱不故思,此諸因緣亦能生故。】
你可以說他是有自在的,可是他那個自在本身是什麼原因啊?是由於─我們現在懂得了佛法─是由於他的無明宿業,宿業這個煩惱種子。因為瞋是一種煩惱相,那個瞋生起的原因大家還記得吧?第一個是煩惱的隨眠種子,第二個順生這個煩惱的現行這個境界現起,加上其他的非理作意,種種因緣和合起來,產生那個損惱心。他要這個傷害你的時候,他是對的,他自己要傷害你,沒錯,可以說作得了主,可是那個傷害那個心本身卻是什麼?卻是這樣的因緣生起來的。「縱不故思,此諸因緣亦能生故」,就算他不是故意思,這個因緣本身是法爾如是的,就是這個樣!
【若彼因緣有所缺少,則故思令生,亦定不生故。】
假定這個因緣不具足的話,就算他要思他也生不起來,這個我想我們都很清楚、都很明白。為了使得我們更清楚起見,我們不妨自己在那兒想一想看:現在你坐在這裡,無緣無故地叫你發一個脾氣,你發得起來吧?我想沒有一個人發得起來的,對不對?就是最會發脾氣的人,叫他坐在這個地方的話,坐得舒舒服服,人家端一杯茶給你─你歡喜茶的,他就端一杯茶;你歡喜咖啡,端一杯咖啡;你要冷的,他給你─你怎麼要發那個瞋就發不起來,這很明白啊!所以他要發起來一定是什麼?一定是因緣。是的,他那個瞋本身也可以說,喔,他可以作主,可是既然那個瞋的現起本身是個因緣的話,那他實際上呢,在這種狀態當中,他的的確確是無可奈何,無可奈何!
【如是由諸因緣起損害欲,由此復起損害加行,由此加行生他苦故。此補特伽羅無少主宰,以他亦隨煩惱自在,如煩惱奴而隨轉故。】
下面就說明了。那這樣的情況,由於這個因緣,然後呢策發他生起這個瞋心,然後損害別人。由於這個瞋心─損害別人這個意樂起加行,由於這個加行而使得別人受苦。實際上這個人本身哪,他是一點主宰都主宰不了,他自己還是隨煩惱,他是煩惱的奴隸。嗯,就是這樣,你仔細觀察一下,對呀!
所以就是說他可以自在的,這個自在這地方應該怎麼說呢?就是說,譬如說我們現在有一個人─我是自在的。拿印度當年的情況來說,應該這麼說,「我是個主人,我可以自己作得了主的。」還有呢,「我是一個奴隸、僕人,那麼這個主人告訴我就怎麼做,那我只好去做啦!」拿我們現在來說的話,譬如說我是一個劊子手,到那個時候官判了,說:「你呀,要去對這個犯人刑罰。」那對不起,我非得照著這個判的命令去做啊,這個叫不自在。反過自在的話,我不是劊子手,我可以不接受外來的命令的。上面那個自在而作損害是這樣。實際上雖然是你不是受外面的命令,可是你在什麼啊?受裡邊的煩惱而使。既然受煩惱而使的話,你不是外面的命令你的奴隸,你卻是煩惱的奴隸,煩惱的奴隸,結果你還是作不了主,好囉!這第一個情況,清楚不清楚?那麼下面呢,
【若他自己全無自在,為餘所使作損害者,極不應瞋。】
而他自己呀,他自己根本沒有自在的,是一個佣人,是一個奴隸,叫他怎麼做,他就照著你怎麼做。他像個機器一樣,像一個汽車一樣,你這麼輪子這麼一拐,它就向那邊,輪子這麼一拐,它向那邊。你然後呢,要問那個汽車:「欸,你怎麼轉向那邊呢?」這個一點道理都沒有嘛,這汽車它自己根本作不了主啊!所以在這種狀態當中,他假定他全沒有自在的話,你對他來瞋,那更沒道理呀!
【譬如有人,為魔所使隨魔自在,於來解救饒益自者,反作損害行捶打等。彼必念云,此是魔使,自無主宰故如是行,不少瞋此,仍勤勵力令離魔惱。】
下面舉一個比喻:譬如說有的人被魔鬼附在身上,他被魔鬼附在身上,然後呢你去解救他。你是要解救他,他因為在魔鬼所使,他反而來傷害你,那個時候你解救他,你會不會跟他發脾氣啊?你不會。你會覺得:是嘛,他是被魔所傷,我正來救護他呀!所以不管他怎麼,我不會對這個被魔使的這個神經病人,跟他兩個人發脾氣,不但不發脾氣,而努力怎麼去解救他。換句話說,我們不妨換一個比喻,不要說魔吧,比如神經病人,那麼我現在是醫生。那個神經病人,看見那個醫生對那個醫生就要打呀、什麼罵啊,那個醫生會不會跟他對罵、對打啊?這很清楚、很明白。所以這個你了解了這個的話,不管他怎麼罵你、怎麼打你,那個醫生還一心一意地想:「嗯,我怎麼樣想把他弄好。」他絕對不會生起一點瞋心,因為你很清楚、很明白,了解他這樣地罵你、打你,是根本一點自在都沒有。所以現在這兩方面不管你看哪一個,你找不到一點點發脾氣的理由。這是如理觀察思惟,這麼個好呀!就這麼個好耶!
【如是菩薩見諸怨家作損害時,應如是思,此為煩惱魔使無主,故如是行,不少瞋此補特伽羅,須更發心為欲令其離煩惱故,我應勤修諸菩薩行。】
像這樣地一觀察,「如是菩薩」,我們現在行忍辱波羅蜜多是什麼?菩薩行者。那個菩薩行者一看到這件事情,看見那些怨家來作損害的時候,你就是要照、拿著上面這兩個方法去觀察,的的確確是為煩惱魔使,他根本就作不了主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你了解了以後,對他不會生起一點點的瞋心來;不但如此,還要想辦法幫忙他離開這個煩惱。一點都沒錯嘛!菩薩解救一切眾生,從哪裡解起嘛?就幫他把煩惱拿掉。所以你認得很清楚,現在碰見這種情況之下,你自己還在煩惱當中纏,你談什麼呢?啊,這個巧妙啊!啊,所以這個本論之殊勝哪!換句話說圓滿佛法,圓滿傳承的佛法,告訴我們分析,這是第一層哦!你看一層一層地深入,你只要對這個理路弄清楚的話,的的確確你會找不到一點可瞋相。下面我們繼續下去:
【如《四百論》云:「雖忿由魔使,醫師不瞋怪,能仁見煩惱,非具惑眾生。」】
啊,來了,下面解釋。啊!這個被魔所使,換句話說,我們現在來說會神經錯亂的人哪!在這種情況之下責怪那個醫生,他會打罵,可是醫生決定不會跟他發脾氣,也不會怪這個人。現在我們學佛嘛,佛告訴我們哪,說那些人他來傷害你,跟你啊……他是什麼?這個煩惱後面,具有煩惱這個眾生來傷害你,這個是他煩惱,作不了主的,它不是他呀!你認清楚了這一個觀點以後的話,你對他就沒有瞋恨心了,就像對神經病人,醫生要去治療他一樣的心情。
【月稱論師亦云:「此非有情過,此是煩惱咎,智者善觀已,不瞋諸有情。」】
下面緊跟著一步,說它不是有情的過失呀!它是什麼?是煩惱的過失呀!真正有智慧的人要這樣觀察,對這樣的道理能夠善巧地觀察。這個「已」啊,不是自己的「己」,這個字寫錯了,改一改。「不瞋諸有情」,當然啦!那就不會再瞋了。現在這一個科是什麼?就是「生忍」─對眾生。你這麼一觀察,對那個眾生就生不起一點瞋心來。
【《入行論》中雖說多理,然唯於此易生定解,對治瞋恚最為有力。】
這個《入行論》就是《入菩薩行論》當中,他就告訴我們,我們怎麼行菩薩行,說的很多道理。而這個道理當中,現在所說的最容易生起正確的認識,確定的見解,對治這個瞋恚也是最有力量,也是最有力量。上面把這個說了一下,那的的確確這樣的觀察的方法,那是善巧無比,而且容易了解。因為它容易了解又善巧,所以對治這個瞋恚,它有最好的功效、最大的力量。
【〈菩薩地〉說修唯法想,堪忍怨害與此義同,故於此上乃至定解當勤修習。】
〈菩薩地〉當中也告訴我們,學菩薩行者在忍辱波羅蜜多當中怎麼,他就這是原則是說「唯修法想」。啊!你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的話呢,你就能夠忍受這個怨害,意義就是這樣,所以說唯修法想。哪!原來它這個傷害本身是什麼?就是這樣的一個法,法爾如是的法。所以前面叫我們觀察境,你觀察觀察那個來傷害你的這個境,是什麼一個狀態。那麼前面已經分析過了,所以說唯修法想。這個法本身啊,什麼?因緣如是和合,而這個如是和合的因緣,偏偏又是煩惱、無明。既然你現在修學菩薩,說菩薩行者的話,你目的幹什麼?要幫他們治那個煩惱病,現在這個煩惱病現起的時候,你會隨它轉嗎?當然不會。不但不隨他轉─所謂隨他轉就是發脾氣、瞋哪─不但是不隨它轉,你還要幫他忙咧!對不對?這個地方就是只重前一半說,剛才說「理不應瞋」;要幫他忙呢是第二段,是「理應悲愍」,這個後頭再說。
【若諸有情能有主宰皆應無苦,以此諸苦非所願故,有自在故。】
那麼更進一步來說,現在這個自在跟前面這個自在就不一樣啦!前面這個自在只是外在的,現在呢,進一步地深察這個自在的內涵。說假定前面說那些有情,真正地有主宰的話,都應該沒有苦,為什麼?因為沒有一個人願意苦的,那個苦都是不得已的,既然不得已的話,他自己也作不了主。因為那些苦都不是願意的,既然有自在的話,他誰願意苦。所以啊,他如果說在這種狀態之下,顯然地是沒有主宰。
【又諸有情若為猛利煩惱激動,尚於最極愛惜自身而作損害,或跳懸岩,或以棘刺及刀劍等,而自傷害,或斷食等,況於他人能不損哉,應如是思滅除瞋恚。】
哦!現在這些有情哪,是不能自己作主,為什麼?就是為這個煩惱所使。當這個煩惱,猛利的煩惱所刺激的時候啊,乃至於對自己最愛惜的身體都要傷害它。這個我們看見有很多人自殺,怎麼個自殺法?跳、山上面跳下來,我們現在所謂說到樓房跳下來,或者以什麼東西自己傷害,或者說絕食,啊!自己傷害了不肯吃東西。想想看,他自己對自己尚且如此的,何況是對別人啊!你應該這樣地去觀察思惟的話,那個瞋恚就滅除掉了。
【《入行論》云:「一切皆他使,他主自無主,知爾不應瞋,一切如化事。」】
《入菩薩行論》上面就告訴我們,這個實際上,一切的前面所說的,都被他所使。就是換句話說,這個他自己作不了主的,是「他主宰」的,你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,就不應該去再去發脾氣。一切的事情就像什麼?如幻如化。如幻如化特別指什麼?因緣生法,因緣生法就這個樣。哦,這樣的因緣來,它就變成這樣,一下因緣隨時改,它一下也隨著改。天下的事情無非是如此,你有什麼好瞋的!
【又云「故見怨或親,為作非理時,謂此因緣生,思已當樂住。若由自喜成,皆不願苦故,則一切有情,皆應無有苦。」】
所以不管你看見什麼,或者是怨家對頭,乃至於親愛的人,在你面前對你作非理的時候,你了解這個道理,說這個都是因緣所生,像前面所說的。既然如此的話,「啊!我現在了解了,不為他所動。啊,真高興啊!」所以你如理思惟了以後,嘿!不管他怎麼樣,我們卻能夠住在安樂上頭。假定說他這樣的作法,是自己作得了主,而願意歡喜這樣做的話,沒有一個人例外的,他都歡喜要樂,不願意要苦,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,一切有情皆應該沒有苦。實際上呢,一切有情都在苦當中,所以呀反過來說,他根本就是作不了主,只是因緣所生。而這個因緣當中,是煩惱種子以及順生煩惱的這個境界,使得他產生這樣,這是淺的。如果後面一層一層地觀察,深一層地觀察的話,那完全不一樣。因為這地方觀察的只是什麼?生忍,所以這個最淺的。到後面到這個法忍的時候,乃至於啊,最後觀察這個諦察法,就是深入去觀察的話,是又是一番境界,以後再說。
【又云「若時隨惑轉,自愛尚自殺,爾時於他身,何能不為損。」】
哪!當一個人像前面所說,跟隨著煩惱,為煩惱所使的時候啊,自己最顧惜、最疼愛的身體尚且要傷害,何況於別人呢?這個是第一個觀察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