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進度:P182L4名色中名者~ P184L4乃是餘重緣起果位

手抄稿:第十冊 P190L4~P221LL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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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廣論原文】

名色中名者,謂受想行識非色四蘊。色者若生無色,唯有色種而無實色,除此餘位羯羅藍等色,如應當知。
六處者,若是胎生,由其最初識入精血,為羯羅藍,與名俱增,成眼等四處,身與意處,於羯羅藍位而有。若是化生,結生之時,諸根頓起,無此漸次。卵生濕生唯除住胎,餘者悉同。是本地分所說。由是因緣,成就名色得身自體,成就六處成身差別,是為成就能受用者,五有色處者,於無色中無。
觸者,謂由根境識三種和合,取諸可意非可意中庸三境,說「六處緣」者,亦表境識。
受者,謂觸取三境順生三受,謂苦樂捨。
愛者,謂於樂受起不離愛,於諸苦惱起乖離愛。說「由受緣生愛」者,是從無明和合觸緣,所生之受而能生愛,若無無明,雖有諸受愛終不生,由是因緣,觸是境界受用,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,若此二圓滿,即為受用圓滿。其中三界有三種愛。
取者,於四種境起四欲貪,謂欲著於色聲等欲塵,及除薩迦耶見餘諸惡見,惡見係屬惡戒惡禁及薩迦耶見,是為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。
有者,謂昔行於識,熏業氣習,次由愛取之所潤發,引生後有有大勢力,是於因上,假立果名。
生者,謂識於四生最初結生。老死中老者,謂諸蘊成熟轉變餘相,死謂棄捨同分諸蘊。
第二支分略攝者。如《集論》云﹕「云何支分略攝,謂能引支,所引支,能生支,所生支。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,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,能生支者謂愛取有,所生支者謂生老死。」若爾引生兩重因果,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,若如初者,則已生起果位之識,乃至於受,後生愛等不應道理。若如第二,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,前因果中缺愛取有。答無過,謂能引因所引之法,即能生因之所生起,所引已生,即於此立生老死故。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。答為顯引果苦諦,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。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,自體未成是未來苦,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。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,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,故說二重因果。如本地分云﹕「問,識等至受及生老死,若是雜相,何故說為二種相耶。答,為顯苦相異故,及顯引生二差別故。」又云﹕「問,諸支中幾苦諦攝,及現法為苦,答,二謂生及老死。問,幾苦諦攝當來為苦,答,識乃至受諸種子性。」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,二者非是一重緣起,發愛之受,乃是餘重緣起果位。
【廣論 師父手抄稿】
【◎ 名色中名者,謂受想行識非色四蘊。色者若生無色,唯是色種而無實色,除此餘位羯羅藍等色,如應當知。】
什麼是「名色」,名色一支呢?受、想、行、識,這個不是色。這個是顏色,顏色就是「有對」。平常所謂「對」的話,它有特別的,眼可見、耳可聽,然後呢舌可嚐、身可觸,像這一種東西,那麼這個可以表示的,這個有質礙的,像這一種東西,那我們了解的。所以換句話說心法以外的,這一個世間的那些有漏的東西,那就是色(編者按:「那就是名,心」此句疑師口誤故刪之)。那麼說「名者」是這個心法;「色者」,那麼就是我們的色法—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。如果生在無色界的話,並沒有實在的色,而只有色的種子。除了這個以外,所以除了無色界以外,其他的……所謂「羯羅藍」是什麼呢?就是當我們在生死流轉當中,新生命剛剛開始的那個時候結出的這個,叫羯羅藍等,從此以後慢慢地發展長大,有六根,然後變成完全的一個身體,這個叫作色,這個是我們應該了解的。所以當結生相續的時候第一剎那,一直等到六根生起以前,那段時候叫名色,名色。那麼這個「六處」呢?
【◎ 六處者,若是胎生,由其最初識入精血,為羯羅藍,與名俱增,成眼等四處,身與意處,於羯羅藍位而有。】
這個「六處」呢,就是從前面這個名色的羯羅藍開始,胎生,那麼就是最初這個識入精血,那個時候結生的一剎那,成功這個羯羅藍。羯羅藍另外叫「凝滑」,一團,一個肉團,這滑滑的一個肉團,只是如此而已。那個時候這個肉團,實際上這個色,這個是「與名」,就是心「俱增」。因為由於這個業力的推動,它繼續地在增長,繼續增長的話,慢慢地就成什麼?「成眼等四處,身與意處」,換句話說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這個六樣東西,那個時候在羯羅藍位上面慢慢地生起了,慢慢地生起了。
實際上這個裡邊很有意思,所以這個名色我們已經談到,在前面依四諦流轉當中談到,說投胎進去的一剎那中,一剎那那個時候,他那個色的特質,是什麼呢?叫所緣,還有呢所依,實際上呢所執。識緣的地方,就是他所執的地方,譬如說我們眼睛看,嗯!看一個東西,那我們所看的這個境,就是我們所緣的,所緣的;不過那個執的話,就是這個緣哪, 而有一種強有力執取的力量,否則的話你就說我們只是執,執持所謂。
當我們真正投胎的時候,那一個時候,就是那個心識,由於強有力的執取,那個時候的這種狀態。因為有他這樣執取的狀態,所以啊那個父母的精血,本來他所緣的,變成功他的由貪愛而執取。於是那個時候他前面那個心識,就心識本身,永遠在剎那剎那地向前推衍,滅了,後面的心識起來了。而後面的心識起來的時候,那個就依他所執的那個精血,那個就是色的部分,羯羅藍位。
所以這個時候產生那個名、色這兩者當中,很有意思,這個羯羅藍跟他那個心識,就兩個,所以叫「俱有依」識,這個名色當中,色跟名兩個東西,是互相—識,這個心識,去緣、去執另外那個色,那個色就是精血;然後呢,同時他這個精血,又變成他識所依的地方,於是就產生了一個新的生命,這樣。那麼同樣地,還是由於這個業力的推衍的話,那個新的生命慢慢、慢慢地發展了,於是成功這個六處。
【若是化生,結生之時,諸根頓起,無此漸次。】
如果說化生的話,那麼當他結生的時候,一剎那都起來了,他不會有這個一步一步地發展,像胎生,經過個月。那麼不一定,人是這樣,有其他的動物哦,不一定。
【卵生濕生唯除住胎,餘者悉同。】
還有卵生跟濕生,這個發展過程當中也是一樣的。化生是一下頓起的,其他的胎、卵、濕是漸次而來。不過胎生呢,這個漸次來的時候在母胎當中;卵生跟濕生不在,在卵當中,這樣的,實際上那個濕生,還是有牠的一個膜包在外頭的。牠這個進行過程當中,還是這樣的,先是這個兩個名、色,然後業力的增長了,而那個六根漸漸生起,這樣。所以說除了住胎,其他的發展過程當中,也都是這個樣。
【是〈本地分〉所說。】
那個是在《瑜伽師地論。本地分》上。
【由是因緣,成就名色得身自體,成就六處成身差別,是為成就能受用者,五有色處者,於無色中無。】
下面這個什麼呢?由於這樣的原因,所以名色這個東西啊,就是我們自己的本身,換句話說我們平常說色心、色心,就是這個東西。平常我們講的我,也可以說單獨的一個我,實際上呢「我」這個東西,就是色跟心,再分開來叫作五蘊,那麼就是他自己的本體。那麼這個本質這個東西,如果說細細地分開來說的話,那又分成功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這樣的不同的幾個,所以說六處是成就身的差別。總相、別相,總別之相。
所謂總別之相,我們譬如隨便說吧!說這個教室,好囉,這個教室是個總相,總共地統統包括在裡邊。然後我們在教室的時候,哦,這個叫講台,然後這個叫門窗,這個叫我們坐的椅子,這個叫什麼牆壁,這個就是什麼?這個教室的別相。所以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如此,我們說這個寺院,那麼這個就是它的總相;然後呢,這個寺院裡面,這個是大殿,這個是寮房,這個是大寮,這個是什麼,那就是它的別相。
所以這個地方的名色跟這個六處,是他的一個是自體的總相,一個是別相。雖然前面、後面,從它的成就過程來說有前後的差別,實際上呢,這個名色跟六處結了以後,一直到你這一生,一直連續下去的,一直連續下去的。所以平常我們經上面說,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,這個一直到這一生,從開始結生一剎那,到本有消失死有開始,都是這個狀態。所以他的本體來說就是名色,他的差別來說就是六處。那麼再下面,觸。
【◎ 觸者,謂由根、境、識三種和合,取諸可意、非可意、中庸三境,說「六處緣」者,亦表境識。】
「觸」,那麼再下面一支。什麼是觸呢?由於「根」跟「境」跟「識」三樣東西,碰在一塊兒了,那個時候碰在一塊了以後所產生的那個一種感觸。那個感觸本身還並沒有辨別的能力,說辨別這個好壞,但是,欸,他感覺到了,感覺到了。這個感覺的,這個能感覺的這個,這一種心理叫作觸。
所以「說六處緣者,亦表境識」,這個六,前面是六處,就是六處所緣的是境、識,就在這個上面。就是也說明了,實際上呢,我們又為什麼稱它說「六處緣」呢?就是它一定是三樣東西和合的時候才生起這個東西來,那個也就是這個前面的六處所緣了這個境跟識,六處就是六根嘛,那麼這個根緣著這個,生起這樣的那一支出來。
【◎ 受者,謂觸取三境順生三受,謂苦樂捨。】
再下面,由於觸的關係,你碰到了以後,就是下面碰到的時候你一種感受。那麼對於這個所感受的,這個你會覺得歡喜的、不歡喜的,然後呢無所謂歡喜不歡喜的;不歡喜的是苦,歡喜的樂,下面就是捨。
【◎ 愛者,謂於樂受起不離愛,於諸苦惱起乖離愛。】
「愛」是什麼?愛是一種樂著、愛著。前面你有了這個感受以後,對於快樂的這種感受,你不希望離開它;反過來,對於不快樂、痛苦的,你希望啊遠離你,遠離你。
【說「由受緣生愛」者,是從無明和合觸緣,所生之受而能生愛,若無無明,雖有諸受愛終不生;由是因緣,觸是境界受用,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,若此二圓滿,即為受用圓滿。】
這個下面的說一下。平常我們「受緣生愛」—現在 十二因緣的話,每一個前面那個為緣,生起下面這個條件來。他為什麼這個地方要解釋一下,前面不解釋呢?照理說也應該是無明緣,然後呢生行,行緣生識等等。這地方特別講受因緣所以生愛,這個是有一個道理的。這個一定哪,跟無明相應的這個觸,那個時候所生的受才能生愛,就是這樣,所以不是一定受緣一定生愛的。所以如果說你證了聖果了以後,他還是有感受,他那個感受叫「離繫」的感受,不再有繫著了。所以聖人眼睛不是看不見,他還是看得見,還是聽得見。尤其是羅漢,這個小乘的聖者,他還是有苦的感受的,不過他這個苦的感受上面,他不會起這個乖離愛;他也有歡喜、樂的感受的,但是他那個樂的感受上面,不會起不離 愛,他這個貪瞋癡這個三毒,已經整個地鏟除掉了,這樣。
所以這個則是我們凡夫異生位上的,那一個無明還沒有破,並不了解真相,所以於這種因緣遇見了以後,那麼這個受會能生愛。所以他下面說:「若無無明,雖有諸受愛終不生」,還是有的,但是愛不生,愛不生。下面這個話,愛不生,生死就斷,生死就斷。關於這個道理,那麼剛才說的,在這個 十二因緣的流轉圖當中,因為有更仔細的說明,所以我在這個地方每一支不深入地解釋。
由這個因緣,由這樣「觸是境界受用,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」,那麼這個兩個有什麼差別呢?觸跟受什麼差別呢?這個我們要了解的,「觸」就是當我們這個六根對著六境的時候,那個觸的特質就在境界上面,就緣這個境界,跟著這個境界轉的,這樣,所以叫境界受用。那個「受」呢,什麼叫生受用呢?就是當那個境界有了觸以後,然後你感覺到,哎呀!這一個好的,你就貪著;這個不好的啊,你就排斥它,排斥它;如果是沒有這兩個的,那麼就是捨受。所以那個時候受的因緣,它會產生那個三毒相應,而這個三毒相應的結果是什麼呢?就會感生將來的這個生死流轉之果,生死流轉之果,所以叫生受用,或者異熟受用,因為生是流轉當中的果,另外一個名字叫異熟,異熟。
所以觸是對境界的一種反應,那麼受的,由於這樣的話,然後引發那個愛、取而流轉生死,這是兩者的差別;而那兩個東西碰在一塊兒的話,受用就圓滿了。所以真正的這個受用的圓滿,一定是觸、受兩樣東西,觸、受兩樣東西。在這個地方,實際上呢,我們修行真正最重要的關鍵,就在這個境界上頭,最重要的就在這個境界,這個地方你識破了,問題就解決。所以佛啊講佛法的時候,一開頭告訴我們是什麼?告訴我們:「觀受是苦。」記得嗎?平常我們講一個道理講得頭頭是道,實際上這修學的根本在此,根本在此。那麼這個關鍵,慢慢、慢慢地我一步一步地說下去。
【其中三界有三種愛。】
所謂欲愛、色愛,然後有愛。在欲界的愛,就是像跟欲相應的,欲貪著的,這個叫欲愛;那麼色界的話呢叫色愛;然後無色界呢,這些東西都沒有了,但是它還能夠引發後有的,還是有,而不斷流轉。所以這個三愛也就是叫作欲愛、色愛、有愛。
【◎ 取者,於四種境起四欲貪,】
對於四種境界當中起這個四種。
【謂欲著於色聲等欲塵,】
所謂色、聲、香、味等等,他就會起貪欲,起貪欲。
【及除薩迦耶見諸餘惡見,惡見係屬惡戒、惡禁及薩迦耶見,是為欲取、見取、禁戒取、我語取。】
這個「取」是什麼呢?取就是由於你前面的這個愛著的關係,所以你進一步地就對於所愛著的境界就執取,就執取。所以這個取啊,實際上就是愛的更深一層的一種力量,所以有的時候就是愛的別名。但是這個裡邊程度上面是有一點差別,你一看,啊,你倒滿歡喜,覺得滿可愛;下面啊,你覺得滿可愛啊,你就想辦法獲得它,那個心理的狀態,就是這種心裡面比愛是強烈,比愛是強烈。那麼為什麼要分成功兩樣東西呢?因為你單單愛的話,它沒有這個取著的話,它不會引發出這個,單單這個愛的話,它還不致於引發出流轉生死的後有的力量;而是由於這個愛的力量慢慢地增強,要到這種狀態,它是引發,所以它是兩個位次。所以我們平常說業為什麼會感果?叫作已增長,就是這個!你造了以後還要增長,它那個增長的力量,主要的就是什麼?就是這個力量,就是這個力量。
那麼,這個或者是「欲」的,塵欲等等;還有呢,「見」,除了薩迦耶見以外的其他的惡見,(薩迦耶見是什麼?就是特別的這一個對我的執著),那麼歸納起來叫欲取、見取。「欲取」的話,就是對於種種的色、聲、香、味等塵欲的取著,對你所欲望的,這個貪欲心相應的這種取著。你看見好吃的,啊,就吃它;看見好聽的,啊,你就跟著它去;看見這個軟的、舒服的,你就又是這樣,這是欲的。那麼「見取」的話呢,就是這個兩樣東西。戒禁取,這個戒取、戒禁取,也就是在這個前面的種煩惱當中的。還有「我語取」,我語取就是對於薩迦耶見所起的種種的我、我所貪欲等等,就是這個。
【◎ 有者,謂昔行於識,熏業習氣,次由愛取之所潤發,引生後有有大勢力,是於因上,假立果名。】
那麼下面呢,再是「有」。有是什麼呢?有就是有一種力量,強有力的力量。這一個是為什麼會來的?由於以前的識,以前什麼識呀?以前什麼識呀?就是前面無明、行所種下的這個因位識,大家還記得吧?無明,由於你無明啊所以造業。當你造業的當下,他那個時候,就在造種種業的時候,在我們的心識當中就熏下一種影響力量,所以我們叫作習氣,「業」習氣,或者一種習慣。那麼這種習慣呢,它將來它會再發出來的,所以這個這種再引發出來的這種習慣的力量,我們又給它另外一個名字叫作「種子」。那不管名字是什麼,總是那這個,它是潛在的一種功能。
那麼,那個潛在的功能,經過這愛、取的滋潤,經過了愛、取的滋潤了以後,它又引發,引發出來一種強有力的力量,能夠生「後有」的大力量。而這個大的力量,可以使得我們感果的,就以後繼續保持生長後有。雖然眼前它還並沒有現起,所以他這個地方說「因上面假立果名」,因為現在它還在因位當中沒有生起啊!但這個力量卻是到了這個,它一定會引發你下一生的結生,所以這個叫作「有」。那麼由於這個力量的話呢,再下面的話,那麼就生。
【◎ 生者,謂識於四生最初結生。】
這個「生」是什麼呢?就是前面那個因位識,由於經過前面的愛、取的滋潤,產生一個大力量,所以他又去再投胎。當然這個還有其他的因緣,上次我們說,集諦當中,因、集、緣、生,因、集、緣、生。那個「緣」是什麼?就是你前面這個一生,命捨掉的時候。欸,因為你前面的一生,命捨掉了,然後你集了這個業,它後面又開始結了新的生命,就這樣。所以這個前面的因位識,由於這個捨掉前面這一生的這個緣,加上你前生造了這個有—就是經過愛、取滋潤的強有力的力量,又去推動你結新生命,這個就是生支。那麼生完了以後呢,對不起,註定啊就這一條路—老死,老死。
【老死中老者,謂諸蘊成熟轉變餘相,】
就是說五蘊慢慢地成熟了,慢慢地變了,年輕的時候少壯、氣力好,到那時候慢慢地不行了。
【死謂棄捨同分諸蘊。】
就是眼前這個「同分」,我們人的眾同分就是我們這個,那沒有囉!那麼為什麼老死兩個併在一塊兒呢?這個死是一定有的,老卻是不一定有,卻是不一定有。但是實際上呢,它一定生了以後一直在轉變當中,轉變當中,那個轉變的跟前面相比的話,衰老了,叫作。所以是這樣「生」了以後,註定了那麼就有這個「死」這樣的一支,那麼這個是 十二支這個簡單的內涵。那麼這個十二支當中,進一步叫
【◎ 第二支分略攝者。】
下面這個支分略攝啊,也許不一定很明白,但這個非常重要、非常重要。這個概念哪,你如果能夠把握得住的話,能夠了解得清楚的話,那時候我們就很容易明白,我們任取,任何一個時候取一個境,那個取境了以後,這個念頭它為什麼來的,然後呢這個念頭怎麼會感得這個生死的。這個原因在這個地方,都非常清楚明白地交代得出來,交代出來了。平常所以我們講 十二因緣,把它講成道理,那個真是啊好可惜!這個道理有它實際上 的這麼實在的一個內涵在。那麼現在我們先把它這個十二支,怎麼樣歸併成幾個大類,說一下:
【如《集論》云:】
那個根據那個論上面。
【「云何支分略攝,】
這個怎麼講呢?
【謂能引支,所引支,能生支,所生支。】
這個十二支分成功「引」跟「生」,然後引又是「能引」跟「所引」,「能生」跟「所生」;引是引發,生是生起。它前面一個引誘的力量,由於這個引誘的力量,然後呢最後就生起一個新的生命,所以這是兩樣東西。什麼是能夠引發的?因為它能引的東西引起所引,那麼這樣的,前面。譬如說我們看一樣東西,那個時候我的眼睛是能看的,我所看見的這個對方,譬如我看你,你是我所看見的,這個能、所之間的都是這樣,是吧?我們這很了解,所以能跟所。那麼這個「引」有個能、所,這個「生」又有一個能、所。這 我們現在先這樣,即使不太清楚,你把這個名字記好了,那麼完了以後呢,把這個道理歸納好了以後,再下面講的時候,那麼你就很清楚了。
【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,】
那就是能引,就是整個的我們生命的最開始引發的、主要的,就是這個幾個東西,無明、行跟識,這是能引支。實際上這個識只有半支喔,兩支半,說無明、行跟因位識。
【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,】
一共是四支,實際上是四支半。所引的是什麼呢?它前面能引支當中的識的半支,引發變成功「果位識」,所以應該是說這個半支加上這個「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」,叫這個是引發的。能生呢?
【能生支者謂愛取有,所生支者謂生老死。」】
「能生支者」是「愛、取、有」這個三支,完完全全的三支。所生支的「生」,生了就「老死」。那麼這個是先分類,這個分類,我們也暫時,你不要去強記它,不要強記,大概有個概念。等到你把 十二因緣流轉的程序了解了,那你不要急,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事實就是這樣,而我們每一個人就在這個當中流轉。一期生死固然是如此,一剎那起滅還是這個。所以我們現在繼續看下去:
【若爾引生兩重因果,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,】
說,那麼你現在這樣說來,前面這個能引到所引是不是……從因引,能引到所引,這是因到果;後面是能生跟所生,又是一個因到果,這個說引跟生是兩重的因果。這個兩重的因果,用在我們的有情身心上面,你到底說它是說,說什麼呢?假定說,說一重或者是兩重,如果一重的話,你只要說從引到生就行了,為什麼還要說能引所引、能生所生呢?所以他又問了,是顯是一重一趟,還是兩趟啊?這是一個問題,這是問題。那麼同樣地,現在你們對這個概念還不一定很清楚,我們把那個文先一步一步地解釋。
【若如初者,】
那麼他就說:假定說—這個還是個問題喔—假定初者是顯一重因果的話,就是從前面到後面,那麼這個人生就是這樣。
【則已生起果位之識,乃至於受,後生愛等不應道理。】
因為你在這個上面所說的,這是一重因果,就是前面引,「能引」引到「所引」;前面是能引是因,然後感得所引之果,那不是就有了嗎?有了,那十二支假定說就算這樣的話,那麼前面已經引了,說能引是什麼?無明、行、識,這個是能引的因;然後呢所引的引起的果是什麼?果是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。到了這個地方夠了啊,後面為什麼還有愛等,這要它幹什麼?這不是沒有用了嗎?所以說,「後生愛等是不應道理」。哦,這個說不通的。假定說,你說是兩重因果的話,
【若如第二,】
第二是說兩重因果。
【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,前因果中缺愛取有。】
是啊!那你要兩重因果的話,它這個引生的因是無明、行、識;是,前面是由無明、行、識引得來的;這後面第二次的話,那個無明、行、識就沒有了,所以說「後重因果中缺了無明、行及因位識」,這是一個缺陷。「前因果中缺愛、取、有」,這麼……前面實際上呢,它那個兩重是什麼呢?前面就是無明、行、識這個「能引」,引出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「所引」,這是第一重因果;然後呢愛、取、有,這個是「能生」,生起這個生、老死「所生」,不是兩重因果,是吧?這兩重因果,假定你現在講兩重因果的話,那麼後面這個因果當中,從愛、取、有到這個果位上的生、老死,卻沒有能引的無明、行,這個不行;反過來,前面這個能引當中,無明、行、識卻沒有能生的愛、取,這個又缺乏了,這個又不行。所以他提出這問題,提出來。
所以關於這個地方他是辯論得很細,辯論得很細,目前我們在座的有一些同學,不一定有這個力量去體會到,那不妨。但是呢,只要講完了這個圖以後,你們只要肯努力一點的,稍微努力,不是大努力啊,這個概念就很清楚。我剛才一再說,這個概念清楚了以後,你整個的生死流轉的基本的完全了解,完全了解。而這個生死流轉,不是說像我們單單說的:啊,這人從生,生出來到死好像很遙遠,不是!就是我們從生到死一剎那、一剎那,眼前任何一個時候,無不在這個流轉當中。廣地來看說一期的生死,狹義地來說是剎那之間,都在這個裡邊。而這個裡邊,完完整整地講,都有從無明開始,一直到老死為止的這樣的首尾相連、輾轉相應的這個狀態。所以我們關於這個地方,一定要很清楚明白地弄清楚。關於這裡,這個《瑜伽師地論》上也有的,不過假定說不仔細地說明的話,教普通一般人去看的話,你絕對看不懂,不曉得他說些什麼。現在我們繼續下去。他怎麼講?
【答:無過。】
說:沒錯,沒有錯。下面解說了。
【謂能引因所引之法,即能生因之所生起,】
「能引因」,前面能引因是什麼?就是無明、行、識,無明、行、識這是三樣能引。「所引」引的什麼呢?引的是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,這個四樣東西,所引的啊就是「能生因之所生起」。第二重因果當中不是說生嗎?生起來這個生,它是個什麼?是個總相,生起來那個總相我們叫生;生了以後,實際上那個生裡邊,就是這個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,所以說「即能生因之所生起」,就是這樣,所以它並沒有缺少,並沒有欠少什麼。就像剛才我們說,一個房子,我們的教室,當你說教室的時候,雖然我並沒有說這個教室裡還有黑板,還有講臺,還有大家的課桌,一定包括在裡頭,否則的話,這個不能算一個教室。這個我們特別說一下,然後呢說:
【所引已生,即於此立生老死故。】
說,雖然是第一重因果所引,引生的,生起了以後,這個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,這  些東西到後來,喏,就所以死,死什麼?也就是這些東西死,並沒有別的。譬如說我們說那個教室,說這個教室整個燒光了,當教室燒光的時候,請問這個裡邊的黑板、桌椅難道還在嗎?當然也燒得光溜溜,一樣東西都沒有啊!就是這樣。那麼他為什麼要說兩重因果呢?這個不是問題了嗎?他為什麼要這樣說呢?所以下面問題來了,
【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。】
那為什麼你要說?那你不是這樣就行了嗎?
【答:為顯引果苦諦,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。】
說,這個裡面有個大道理了,這個有絕大的道理了。這個引果的這個苦諦,跟生果的苦諦的行相不一樣的,這個不一樣的。這個同樣的是,譬如說苦諦,同樣的是引、生因果當中,但是它每一支每一支,這個功效、這個行相、這個狀態、這個內容啊,都不一樣,都不一樣。這個所以一定要把它分開來,所以一定要把它分開來。
【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,自體未成是未來苦,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。】
說前面這個啊,前面這個是引果苦諦是在種子位當中,它那個時候,它那個本體還  沒有生,所以雖然有那個潛在這個力量,但是它並沒有苦,雖然說也是屬於苦諦的。後者呢,生起來了以後啊,現法就是苦,這兩個是有絕大的不一樣。可是固然引起來的這個果,固然是不一樣;然後呢沒有引果之前,這個因本身也不一樣,所以前面這個因叫「能引」,前面生這個果叫「所引」。後面這個叫作「能生因」,那麼果呢,叫「所生果」。前面這個所引的果,這是種子,並不苦;後面所生的這個果,是現行苦,是苦。所以這個兩個因果之間有這樣的差別。在我們的起心動念當中,到那個時候你用上了,就了解得清清楚楚。所以我們現在眼前很多東西,這明明是苦的,但是我們感受不到,然後呢拼命去集那個因,等到你感受得到就來不及啦!這個裡面有這樣的兩重輾轉關係,所以我們必定要了解說,喔!現在你這個一念哪,雖然感受不到苦,可是這個正是苦的因,使得這個苦的種子策發,將來感苦果的就是它。那麼你對這個有個正確的了解了以後,那個時候你就會努力去修行了。繼續下去。
【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,】
同樣的,這個道理剛才前面已經說明了,這個果生起的時候有兩種原因。
【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,故說二重因果。】
果的生起有的時候,一個是「能引因」,一個是生起的因,所以說兩重因果,所以說兩重因果。那麼
【如〈本地分〉云:「問:識等至受及生老死,若是雜相,何故說為二種相耶?】
說,從識到受,這個就是……「及生老死」,這個就是苦相、苦相。就是我們現在分成功惑、業、苦—無明、愛、取三支是惑,是無明相;行跟有是業;然後呢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這個支是苦相。這個苦相就是雜染的,不同的各式各樣,那麼為什麼你要把它分開來說呢?
【答:為顯苦相異故,及顯引生二差別故。」】
雖然同樣的是「苦相」沒有錯,可是一個是種子位的,現在不苦,前面說過了;一個呢現行位的,現在就是苦。所以它同樣雖然是苦,是雜染的,但是這個兩個行相不一樣的,第一點。還有呢它這個生果的次第,的的確確有不同的,一個是「引」,一個是「生」,先把這個辨別清楚。
【又云:「問:諸支中幾苦諦攝,現法為苦?答:二謂生及老死。】
這個容易。
【問:幾苦諦攝當來為苦?答:識乃至受諸種子性。」】
就是上面已經說過的。
【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,二者非是一重緣起,發愛之受,乃是餘重緣起果位。】
這個一句話,就是我們修行的根本在這裡了,修行的根本在這裡。所以這地方說「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」,這十二支當中,受的因緣所以愛,那麼愛哪裡來的?因為前面有了受、感受,啊!覺得個感受是可愛的,然後你就愛著;那個感受使你不舒服的,然後呢你就排斥,是乖離愛;還有一種叫捨受。這個兩樣東西彼此間有密切的關係,可以說緊緊地不相分離。欸,妙了!雖然緊緊地不相分離,「兩者非是一重緣起」。嘿嘿,這個就很有趣!它種種的因果緣起的流轉過程當中來說,它並不是在一重緣起當中,是兩重緣起當中的。
哪兩重緣起呢?就是前面這個無明、行、識,是「能引」之因,這個因,對不對?由於這個因而引發名色、六處,然後呢觸、受,這個是「所引」的果,這是第一重 緣起,到受為止,到受為止,到這一個地方為止。第二重緣起呢?是愛、取、有,為「能生」之因,能生之因。那麼引發的是什麼呢?「所生」的是什麼呢?生、老死。由於這個愛、取、有為因哪!然後引發生、老死那個果,這第二重緣起,不是一重緣起。
既然不是一重緣起的話,中間這個關鍵在什麼地方,我們找出來。喏,真正的流轉生死,就是不曉得這個關鍵。然後呢你了解了這個關鍵,切斷的地方也從這個地方,這個地方切斷,行了!所以當這個關係你了解了以後,你照著它去做的話,那麼證的果,說一個利根的小乘,叫緣覺。如果萬一我們沒有這麼聰明,那佛告訴你這個受是苦哇!實際上受呢,就是我們現法,眼前一切都是受。為什麼眼前會受啊?到現在為止我們大家都了解了,原來我以前造的種種的業呀,你造了這個業嘛當然現在感得這個東西,你有這個感受啊!這不是很清楚嗎?一重因果對不對?就是以往你造了那些,所以現在有這個感受,就如此而已!
在這個感受上面,你又起種種貪著,告訴你呀!這是錯的。嗯,好,你到此為止,擋住了!如果說你到那時候,到此為止擋住了,不跟無明、觸相應的這個受。你認得了所以生愛是因為無明,現在你認得了,不再生起無明的話,這個愛就不生起。為什麼呀?原來這個都是業感緣起—空,就是這麼一個道理。所以下面你正確認識了以後,  這個不再無明相應。無明是什麼?就是惑嘛!所以細的地方,或者是說,內在的是無明,因為你不認識,所以生起種種的愛著等等;那麼認識清楚了以後,那個就不生了,擋在那裡。擋在那個地方的話,它這個就不會再引發生死,這個它重要的關鍵。
所以說,如果說我們自己沒有力量能夠辨別得很清楚,信得過佛講—佛告訴你受是苦,苦的嘛固然是苦,快樂的也是苦,是因為這樣的關係,所以不苦不樂它還是苦。那怎麼辦哪?哦,你趕快努力啊!這個時候把生死切斷掉了,把生死切斷掉了!所以這一個地方他只是說明這個,所謂「支分略攝」的這個道理,支分略攝的這個道理。那麼下面呢,就講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