師父-小

廣論進度:

0ByyRPhvtuBQtWmNFVS1lZldfM0k

p106L04第四既皈依已 – p107L7不應共住

廣論音檔:[046A]03’45” ~ [046B]23’45”

第四既歸依已,所學次第分二,一 攝分中出,二 教授中出。  今初
初中有二四聚。初四聚中,親近善士者,謂如前說,善知識者,乃是一切功德依處,觀見是已而正親近,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,隨順此之正行,即是親近示道師故。聽聞正法,及如理作意者,隨其所應,謂當聽聞若佛所說,若佛弟子所說,法教諸契經等,及若作意何種所緣,能息煩惱,即應作意。由歸依法,於教證法應當現證,此即是彼隨順行故,法隨法行者,謂應隨順般涅槃法,而修正行。由歸依僧,於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為伴,其隨順行,謂應與諸趣解脫者,共同學故。
第二四聚中,諸根不掉者,謂根於境放散之後,意亦隨逐,於境掉動,深見過患,令意厭捨。受學學處者,謂隨力受學佛制學處。悲愍有情者,謂佛聖教,由悲差別,故歸依此。於諸有情,亦應悲愍,斷除損害,應時時間,於三寶所勤修供養者,謂應日日供養三寶。
第二教授中出分二,一 別學,二 共學。初中分二,一 遮止應學,二 修行應學。  今初
如涅槃經云﹕「若歸依三寶,是謂正近事,終不應歸依,諸餘天神等。歸依正法者,應離殺害心。歸依於僧伽,不共外道住。」此說有三,謂不歸餘天,於諸有情捨離損害,與諸外道不應共住。其中初者謂於世間,若大自在徧入天等,尚不執為畢竟歸處,況諸鬼趣山神龍等。此是不可不信三寶,歸心彼等。若於彼等,請其助伴,現前如法,所作事業,則無不可,如求施主為活命伴,依諸醫師為治病伴。第二謂於人及畜等,若打若縛若禁穿鼻,實不能負強令負等,意樂加行,損害有情,悉應遠離。第三謂與不信三寶,為可歸宿,而毀謗者,不應共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