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進度:

【科判】:

丑一、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分六(一)學習布施,(二)尸羅(三)忍辱(四)精進,(五)靜慮,(六)般若道理。

寅三、忍辱度分五:一、忍之自性;二、趣入修忍方便三、忍之差別;四、修忍時應如何行;五、此等攝義。

一、忍之自性

      (1)、正面(成就忍時):耐他怨害,安受自身所生眾苦,善安住法思勝解。

      (2)、反面來說:(不耐他怨害起)瞋恚,(不能忍眾苦起)瞋恚及怯弱心,(在無明中)不解無其樂欲

      (3)、要圓滿忍辱波羅蜜多,不是讓暴惡有情沒有了暴惡,唯一只有調伏自心,淨除瞋恚的現行與習性。

二、趣入修忍方便(一)、先修忍辱的勝利,(二)、不修忍之過患。

      (1)、菩薩修忍辱之前,要先去聽聞修忍辱的殊勝利益。

      (2)、能修忍辱的人,來世很少冤家、周圍的人很親厚,還有種種喜樂,會感生善趣臨終不會憂悔。

      (3)、見到如此大利益,面對眼前暴惡有情給的小苦就能忍受了。

      (4)、能忍就能不退菩薩行,就能步步向上。

      (5)、對於這樣好的因果關係尚未堅固成定解之前,我們要努力不退地修學。

 

聽帶討論:

Q:最近重大的社會新聞:隨機殺害人。如果受害者是我親友的孩子,會不會升起瞋恨罪犯的念頭?甚至想要使他伏法才會出了一口氣?而菩薩面對這個,要修行忍辱,師父怎麼定義忍辱呢?

師父說:不管是心理上面、生理上面,別人對你有損害的時候你能夠忍耐。反之你不能忍耐呢,就是什麼?你就發脾氣啊!注意瞋火、無明火!所以說它兩個恰恰是相反的。那麼平常我們一般人碰見一種境界,這種境界對我們自己造成傷害的時候,生理上面、心理上面啊,我們就自己無法忍耐的這種心裡的煩惱相,我們曉得這個叫瞋、叫瞋恚。現在呢經過了這個善巧的方法,能夠針對它、能夠平息它,這個就是耐他怨害,這個是忍辱當中的一個特質。

Q:做義工的時候,有時候在人之下,上面的人也許沒有我優秀;有時候在人之上,他們不見得聽我的。怎麼對這樣的境修忍?

師父說:那麼現在呢,既然來了以後要想解決這問題的話,一定要對於這個法,如理、如量地了解它。了解了夠不夠?不夠,那是人家的,那是人家的!所以前面這一段叫作「聞」;然後呢你正確地把握得住這個內容了以後,上去的時候是「思」――經過了這樣的善知識的如法地聽聞,然後你如理思惟得到了跟法相應的一種勝解。這個特質前面一再說過了,它法的特質我們要把握得住,破除煩惱的,所以我們修學佛法一定要把握住這根本。那個時候當解決了這個煩惱以後,你內心當中得到那種清涼感,那個是跟法相應的。啊!原來這個東西這麼好啊、這麼美啊!那個叫法味,那個叫法樂!

師父說:那時怎麼辦呢?你只要把自己內心當中這個瞋恚能夠摧破的話,那就等於破了一切敵人,一切敵人。那個瞋心就是當這個境界現起的時候,產生這個對立狀態,如果是你能夠忍的話,那對不起,這個敵對狀態在任何情況之下,自然而然就不會產生。

Q:如果班長答應你,給你課後做宣導。結果班長超過時間了,影響了宣導。請問,明明是班長錯了,為什麼要我摧破自己內心的瞋恚?

A:上師說,第一件事情,就是注意到”對立”這件事情。看到內心的對立狀態,就是”觀察瞋心”的方便。

討論:對方犯錯後,我要學習從”對立”變成”不對立”的狀態,什麼是不對立的心呢?

回答:站在他的角度想,反觀自己也會有一樣的毛病,有同理心等等。把自己的心,從不同角度去想。

上師說過,我們同行做義工的時候時常會摩擦,想要不對立可以從一個理路下去想:我要尊敬同行,也要尊敬他有不同的理路。雖然大家執持一個理路在爭執,但是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心,就是希望做對師父的事業,而不是我想要的事業。

《入行論》云:「惡有情如空,非能盡降伏,唯摧此忿心,如破一切敵。

討論:怎麼定義”惡”、”惡有情”呢?

回答:一般人覺得:不順我意的就是惡,不順我意的人就是惡有情。佛法的定義:十黑業為惡,造十黑業的人是惡有情。上師說過,很難定義在法人環境下做義工的同學是惡有情。我們難免有爭執,怎麼調伏呢?可是我們都是佛菩薩的獨一愛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