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進度: P276L11四就施物門不應捨者 ~ P279L1為斷愛固應勤修

手抄稿:第十五冊P121L7 ~ 第十五冊P149L11

【廣論原文】

◎ 四就施物門不應捨者。若自父母,有蟲飲食,妻子,奴等未正曉喻,雖正曉喻若不信解。若自妻子形容輭 (p122) 弱族姓之人,雖說此等不施為奴。然亦即是物之重者,故墮物數。〈菩薩地.攝決擇分〉說,若是三衣及餘長物佛所聽許,無慳意樂於修善品極所須者,雖不施與亦無有罪。如云:「出家菩薩除三衣外,所餘長物佛所聽許,身所受用順安樂住,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。若顧善品非墮欲貪,雖不施與亦唯無罪。」《菩薩別解脫經》云:「舍利子,若諸菩薩重來求者,捨與三衣,此非修習少欲。」故出家菩薩施自三衣,即是有犯。
◎ 五就所為門不應捨者。若有來乞毒火刀酒,或為自害或為害他即便施與。若有來乞戲樂等具,能令增長墮惡趣因,是應呵止,反施彼物。若有來求或來學習罩羅罝弶為害有情,教施彼等。由此顯示,凡害眾生身命資財,皆不應學彼等教授。若為殺害或陸或水所住眾生,來乞水陸即施此等,若為損害此國人民或為害他,來求王位而行惠施,若有怨家來求仇隙,施彼讎敵。
◎ 第二應施外物之道理者。若即此身非是大師所遮之時,於彼補特伽羅捨所施物,非不稱理,於彼相宜即應施與。 又若自身與前相違,於諸經卷有慳吝心,雖未已辨經典之義,應施來求樂勝智者。此復若有二書即應施與,若無二者應與書價,價亦無者應作是念,我行此施,縱於現法而成癡瘂,不忍慳貪,如是思已定當惠施。若所施物除前所說,又自作王時,終不抑奪餘妻子等,令離其主而轉惠施,唯持村等可施求者,如是不為墮惡趣因。諸戲樂具及罩羅等,不損於他眾生所居水陸之處,不傷眾生無蟲飲食應施求者。若有來求毒火刀酒,為自饒益或饒益他,即當施與。若如是行財施之時,來二求者,一貧一富應如何施。先作是念,設二求者來至我所,若堪於二充足滿願,即當俱施滿願充足。若不堪者,則當圓滿貧者所願。由其先作如是念故,若不能滿二所欲時,即當滿足貧者所願。應以軟語曉喻富者,告曰賢首,我此資具於此貧者先已捨訖,切莫思為特不施汝。受菩薩律初發業者,如是學施極為緊要,故特錄出,凡無別義者,皆如〈菩薩地〉意趣而釋。
◎ 第二不能捨時當如何行者。若有求者正來求時,為慳覆者,應作是思,此可施物定當離我,此亦棄我我亦捨此,故應捨此令意喜悅,攝取堅實以為命終,若捨此者,則臨終時不貪財物,無所憂悔發生喜樂。如是思已仍不能捨。如《勇利經》說:「應以三事曉喻求者。謂我現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,於大乘中是初發業,隨不捨心自在而轉,住於取見我我所執,唯願善士忍許,不生憂惱。如何能滿汝及一切有情意樂,我當如是漸次而為。」此是斷餘不信過失,非無慳過。《集學論》說,菩薩慳吝是應呵責。然如是行似能遮免:「由慳不施財法他勝。」《攝波羅蜜多論》亦云:「若有求者現在前,力極微故不能施,必令求者不退弱,應以軟語慰其意。」以後若再來前乞,必定不應令失悔,當除慳吝諸過失,為斷愛故應勤修。

【廣論 師父手抄稿】

現在請翻到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276頁,第二段。上面這個關於外物捨不捨的道理,捨不捨的道理分兩個大段,一個呢外物不捨,第二個捨。那麼這個不捨當中又分五個小段,前面三個已經講過,今天講第四。
【◎ 四就施物門不應捨者。】
這個第四點,就是你所送的東西,說我是能送者,送給一個受者,以及所施的東西,所施的東西有一類不應該送的,下面說明它:
【若自父母,有蟲飲食,妻子,奴等未正曉喻,雖正曉喻若不信解。若自妻子形容輭 (p122) 弱族姓之人,雖說此等不施為奴。然亦即是物之重者,故墮物數。】
有些東西不應該捨的,儘管菩薩一切已經是發心的時候、受戒的時候送給別人,但是他所以送的原因是什麼,為了增長自他善法。所以凡是這一類不捨的,就是說,他不能增長而反而有相反效果的,前面說得很清楚。所以他重點在捨的原因、捨的目的,所以這樣去捨,當捨了以後對他的目的相反的話,那就是不捨的,第一個總則已經說明。
現在這裡細則,所以自己的父母,父母當然不能送給別人;有蟲的飲食――你送給別人是利人的,這個不但不利人,而且有損。那麼平輩乃至於最親近的妻、子,自己的夫婦、子女,那麼以及下面的傭人等,雖然這也可以送人,但是你一定要如理地告訴他。如果不告訴他,或者雖然你如理地告訴他,他卻不能了解,也信賴不過,這種情況之下,結果他固然是不服氣,受的人哪,到那個時候也會產生同樣的不和合的現象,所以這種情況之下,不送!
還有呢,就是不管妻抑是子,他很差,形容軟弱,這有病哪,這樣。如果說送給別人的話,人家要派他種種用場啊,結果他身體又差、有病,乃至心力又差,這個不行,這個不行!還有呢「族姓之人」,就是他出身很高貴,這個很高貴的出身的人哪,你送給別人,送給別人由人家支配啦!印度當年的習慣,那是就是奴隸一樣的,送給別人就是奴隸一樣的,他出身高貴的人做不來這個事情。他雖然你送給他了以後,跟你的原來的原意達不到,產生了反效果,這個不送。那麼原則上呢,上面這一類就是「物之重者,故墮物數」故。前面曾經講過,就是平常輕微的東西,稍微有一點損益,這個影響不大,現在這種情況之下,你一點點弄得不好的話,就產生絕大的反效果,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避免,避免。
【〈菩薩地.攝決擇分〉說,若是三衣及餘長物佛所聽許,無慳意樂於修善品極所須者,雖不施與亦無有罪。】
除了上面這個以外,在〈菩薩地‧攝決擇分〉當中,〈攝決擇分〉就是《瑜伽師地論》上面講〈菩薩地〉修學菩薩的人,根本意趣說明了以後――〈本地分〉就是說明根本意趣,然後呢「決擇」就是這個裡邊細辨,細辨、討論一些問題。那是說,譬如說我們出家人的三衣,這個是自己修學佛法必須要的東西。那麼除了三衣以外呢,跟我們日常生活必須要的其他的「長物」,就是多餘出來的東西,這個佛所聽許的。那麼我自己本身修學是很用得上,所以能夠增長我們自己的善法的,所以呀「修善品」非常需要的,而自己也並沒有對它放不下慳貪的這種心情,這個情況之下不施也沒有罪,沒有罪。
【如云:】
下面就引:
【「出家菩薩除三衣外,所餘長物佛所聽許,身所受用順安樂住,若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。若顧善品非墮欲貪,雖不施與亦唯無罪。」】
說我們修學佛法的人――那麼在家菩薩當然沒有這個,沒有這個不需要――出家人,那麼三衣就是我們這三衣,以及其他的,出家人佛所聽許的那個。這個在我們出家修行的人,不要說菩薩,就是聲聞也是如此,他受用的目的,不在乎長養世間的若身若心的這一個生命以及染污;而是由於利用自己的暇滿人身,以及暇滿人身所必須要的外面的受用修學佛法,修學佛法,所以這個必須要的。如果你對這個有了認識,那麼說這個是我必須要的,所以「故思擇施來求者當知無罪」。這個如果說你在這種狀態當中,是,你覺得可以送,所以他不是貿貿然地像別的東西,人家來要我就送給別人。
所以你必須要了解,這樣地送了以後,是不是對人家有利,對你自己也有利;對現在有利,對將來也有利。反過來,說你是需要的,但是呢你並沒有慳貪的意思。我們布施的真正最重要的,第一個,在慳貪上面決定要去除,而且要至心以無貪的心去布施;現在在這個慳上面我沒有,而修學善品當中這是需要的,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呢,這個不施也沒有罪,不施也沒罪。換句話說,我們在這個地方要辨別得清楚。
【《菩薩別解脫經》云:「舍利子,若諸菩薩重來求者,捨與三衣,此非修習少欲。」故出家菩薩施自三衣,即是有犯。】
乃至於《菩薩戒經》上面說,特別說明,說關於自己的三衣,就是人家怎麼來求你呀,這個不要捨,因為這是你自己必須要的。我們少欲,其他東西可以捨掉,這個三衣是 (p126) 出家人根本需要的,這個不算少欲,所以你把你自己必須要的三衣捨掉了,那個反而有罪的。那上面就辨別有一些東西,那個東西來說,那個不應該捨。最後第五:
【◎ 五就所為門不應捨者。】
就他為什麼要來乞這個東西,乞了這個東西去幹什麼,我們要了解。如果說,他拿了這個東西做不合理的事情,那個就不要送給他。所以下面就解釋:
【若有來乞毒火刀酒,或為自害或為害他即便施與。】
這些東西呀,來乞有毒的、火、刀啊、酒啊那些東西,不管他自己傷害,或者傷害別人,這個不可以送給別人。
【若有來乞戲樂等具,能令增長墮惡趣因,是應呵止,反施彼物。】
這個還有一種呢,雖然不是傷害――眼前傷害,而是將來能夠墮落的「戲樂」,這是沒有義利的事情,沒有義利的事情。眼前雖然不傷害,但是將來就是墮落惡趣的,這種事情啊是應該呵斥,不應該做的,那個不可以布施,不可以布施!
【若有來求或來學習罩羅罝弶為害有情,教施彼等。由此顯示,凡害眾生身命資財,皆不應學彼等教授。】
還有呢,有的人來求,求這些東西,或者來學這些東西。求什麼?「罩羅罝弶」,那個就是捕捉鳥獸的東西。「罩」通常就是竹子做的一種竹籠,擺在河裡面捕魚用的;「羅」就是羅網,捕鳥的;「罝」也是一種羅網,它是呢,不是捕天上飛的鳥,捕走獸,通常捕兔子啊什麼這些;「弶」就是一種弓箭,那個弓箭上面有雕刻的特別的,就是這樣。這個東西或者直接來求,或者學這個東西,他的目的幹什麼呢?這些東西都傷害有情哪!你有,不能送給別人,然後你知道了,也不能教給別人。所以啊,更從這個地方說明了,凡是傷害眾生的身命、資財的話,那皆不應學,也不可以教。
【若為殺害或陸或水所住眾生,來乞水陸即施此等,若為損害此國人民或為害他,來求王位而行惠施,若有怨家來求仇隙,施彼讎敵。】
這些都不應該的!他不管是水上或者陸上,那麼有眾生,所以他來求這些。比如這一段,我們現在說這個土地是你的,像我們目前在這裡呀,我覺得我們對這種概念不大清楚。比如說一個田荒在那裡,我們任何人就可以跑得去踩上去,好像無關緊要的。我在西方,在美國我就看見就不是。儘管一塊荒地在那個地方,荒地在那個地方,你不能證明它這是公家的,我們隨便決不踩上去。有的地方它那個邊界上面就寫一個,比如說那個公路旁邊哪,他那個標一個他自己的姓名,或者寫一個“private”??這是私有的。那在任何情況之下,我們不會站到那地方去。萬一有的時候不小心踩過去了,沒有人那當然無所謂啦,有人一定跟他打個招呼:「非常對不起,不方便!」「好、好、好!」不像我們現在這地方隨隨便便,哎呀,進來了,好像「怎麼,妨礙你啊?」就是這樣。隨便這麼都不可以,何況你要。
所以在那種地方,譬如說到了春天啦,或者什麼人家去打獵呀,打獵他們一定有一個區域,有一個範圍。凡是那個地方標了一個“private”,因為它那個地方的地方很多啦,那個很多那個林野很多,我們跑過去看見那地方一標,那就不進去,打獵人都不會進去。所以像這個上面就說明,如果這個地方有水、陸等等的東西,那麼人家要來為了傷害這東西,譬如說捕魚啊,那條河是你的,人家來要求,你不要讓給他,不要讓給他,那是不要傷害那個有情,這個是對畜生來說。那麼同樣地這個國家來說,有人求王位,求了王位而要傷害你這個國民,那不要!還有呢,這怨家,這個怨家跑得來,不是為了目的――比如我們現在有人說捨什麼身上的什麼東西啊――他可不是為了救命哪,他是來傷害你,那不可以給他!這個是第五,這些東西我們容易了解。那麼上面說的五項是不應該,下面呢,什麼是應該施的。
【◎ 第二應施外物之道理者。若即此身非是大師所遮之時,於彼補特伽羅捨所施物,非不稱理,於彼相宜即應施與。 】
他還是照著這個次第,上面第一個嘛就是說,我們剛開始的雖然你發了大心,樣樣東西送給別人哪,但是你那個悲心還沒堅固,捨心還沒培養,做的時候那個佛不讓你隨隨便便送的!說,如果說它不是佛所遮止的,這種情況之下。所以說這個就是對我們自己身體來說,你夠了這個條件,然後呢佛不遮止的時候,那麼那個時候是合理的。合理的,你能夠做得到的,這個時候如果有人來要,對人家有用,你就送給人家。
【又若自身與前相違,於諸經卷有慳吝心,雖未已辨經典之義,應施來求樂勝智者。】
那麼前面曾經說過,說有的人來求那個經典,可是你自己對那個經典的道理還沒弄通,還沒弄通,所以你修學這個經典哪,有後面的大利益在,有大利益在。你現在送給別人了以後,是的,你啊,第一點對於慳貪捨那一點做到了,可是後面的大利益卻不行,所以你可以不必送。但是現在的情況不是一樣,說,你是的,對這個經典的道理你沒弄清楚,你應該去弄,可是你的這個慳貪心在,在修學布施的時候最重要的目的幹什麼?破除 (p130) 你的慳貪!結果你的慳貪心在這個地方的話,對不起!在這種狀態當中啊,那你就應該送給別人,要破除那個慳貪。
【此復若有二書即應施與,若無二者應與書價,價亦無者應作是念,我行此施,縱於現法而成癡瘂,不忍慳貪,如是思已定當惠施。】
嗯,下面就說這個道理。說這個時候假定你有兩本書的話,那就送給他啦,你自己還留著一本;假定是沒有兩本的時候,因為你要想辦法了解這個,所以你儘可能地想辦法,給他跟書相等的價值。如果說連這個也沒有的話,那個時候你怎麼辦呢?就想:是的呀!我送給他了以後那我自己沒辦法深入了解,就癡瘂;但是呢,我現在的目的是什麼?破除慳貪,破除慳貪。我拿了這個藉口,結果增長自己慳貪,我寧願癡瘂,我不可以慳貪。這樣!結果還是把它送出去。
這個地方有一點我們很值得注意的,他在這個兩者取捨之間,碰到這種問題關鍵所在的話,他寧願送出去,不寧願忍受自己的慳貪。有沒有注意到我們平常做很多事情的話,就是實際上呢自己煩惱,他現在的是慳貪,我們什麼不一定,或者好戲論,或者好慳貪,或者好什麼。實際上內心真正的重點放不下,然後找藉口,說:唉呀,修行要這個身體呀!然後呢,所以你要講營養啊,要好好地睡呀,要想好好地弄呀!結果真正的目的是什麼啊?哪!就是這個――慳貪。看看那菩薩怎麼做的,菩薩怎麼做的!
換句話說,我們真正想修行的話,你要自己內心檢點,如果說你那個慳貪心在的話,在這個地方很明白地告訴我們:寧願把命送掉,不要讓那個慳貪長養它!大家了解不了解這個意思?所以我們往往拿一個很好聽的名詞,做一個藉口,保護自己的煩惱。修學佛法的真正的內涵是什麼?我們要全部精神去對治煩惱。本來這個最好的藉口――不是藉口,是最好的方法,用來對治我們的煩惱的,結果卻是保護了你的煩惱,變成功保護煩惱的一個藉口,這個是修學佛法嗎?這一點哪,我們務必要自己好好地反省,務必要好好地反省!
不過前面已經一再說過了,我們做,有一個漸次,至少第一個,理論上面要清楚。清楚了以後自己做不到,那個時候應該什麼呢?懷著慚愧的心情,第一個:唉,我怎麼做不到啊,我要好好地努力!單單這個慚愧的心情不夠,更應該了解長養這個煩惱的結果是什麼?對自己的傷害,對自己的傷害!為煩惱所使,貪一點小便宜,結果受到絕大的大痛苦,受到絕大的大痛苦。你所以放不下是為了貪一點快樂,結果呢傷害了你自己,就是這樣。所以你覺得:啊!這個是不能忍耐,不能忍耐!然後呢,你要找種種方法去對治它,所以在這地方就特別把這個道理說出來。
所以我特別欣賞《了凡四訓》的原因,《了凡四訓》的〈改過之方〉當中提出三個辦法來:「恥」,然後呢「畏」,第三個「勇」。恥,恥些什麼?就是了解了這個道理以後,覺得:唉呀,我怎麼這麼差啊!所以佛法裡面說慚愧,慚愧兩個字,啊!一切白法的根本。「又慚恥之服」――《遺教經》上面,那就行了;如果你沒有慚愧你就完了!什麼叫慚愧呢?就是說,一個惡行的人,當他辨別清楚是非以後,一看,唉呀,自己覺得:我怎麼這麼糟糕,唉!拿我們中國人來說,恥呀!自己不如、不對!所以你一定要如理地辨明邪正、是非,然後自己覺得:唉,不好啊,自己不好啊!
單單這個夠不夠?不夠!我們更要進一步,他是說「畏」,畏什麼呢?就是剛才這個。你了解你的根本原因所以貪,為什麼呀?還是求快樂,結果你貪了半天的話,不但得不到快樂,反而大大地傷害你,喔唷,那個時候就不但有恥而且有畏。前面哪、旁邊哪,都策勵你的力量,後面推動你的力量,那個時候你有了這個正確的認識以後,這個正確的認識叫正信,所以「信為欲依」,你那個善法欲就生起來。有了這善法欲,那個勤精進就跟著來了,所以就有一種精進的力量。世間聖人說「知恥近乎勇」,不是就是勇喔,近乎勇!這一點我們在這地方要特別說一下。他現在這地方,對法是如此,對其他的亦復如是。所以關於這一點哪,尤其是一心向上的出家同修們,在這一點務必要三思而行。我們繼續下去。
【若所施物除前所說,又自作王時,終不抑奪餘妻子等,令離其主而轉惠施,唯持村等可施求者,如是不為墮惡趣因。】
還有呢像上面所說的,除前面所說的這一些東西,前面說的就是不應該送給別人的。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,你如果說自己是王者,古代的王者是對於他屬下的一切東西他有主權,他雖然有主權,但是呢別強迫奪得取人家的妻子,然後轉送給別人,這個不做。還有呢,他可以任意地,比如說國王封下面的臣下有功的,或者什麼人那些地,啊,說這個給你;有人來求他,給他。不過跟上面相違背的,你送了他以後,他不會做壞事,因此他不會墮落,這個情況之下,你可以。下面:
【諸戲樂具及罩羅等,不損於他眾生所居水陸之處,不傷眾生無蟲飲食應施求者。】
這個容易懂,就是跟上面所說的恰恰相反。
【若有來求毒火刀酒,為自饒益或饒益他,即當施與。】
前面說過的毒、火、刀、酒這些東西,他不捨的道理,不在這幾樣東西本身,而是說因為這個東西能夠傷人的,也能夠自害的;他現在拿了這個東西,能夠自己饒益,能夠利益他人,那就送給別人,那個送給別人。比如說毒,欸,毒這個東西妙不可言,人家以毒攻毒,如果你身上面有了不好的東西,或者外面的瘡,或者裡面的病,往往要那個毒藥來攻,那就把它弄好了,那個時候對啦!這樣。那麼下面的火啊、刀啊、酒啊,亦復如是。
【若如是行財施之時,來二求者,一貧一富應如何施。】
你在布施的時候,兩個同時來求,那麼一個窮人,一個有錢的,那怎麼辦呢?
【先作是念,設二求者來至我所,若堪於二充足滿願,即當俱施滿願充足。】
事先你心裡面哪,先要有這個認識,說,假定說有兩個人同時到我那裡,我能夠同樣滿他們的願,那最好。不能呢?
【若不堪者,則當圓滿貧者所願。】
這個是不行的時候,那個取捨――先滿窮人之願。
【由其先作如是念故,若不能滿二所欲時,即當滿足貧者所願。】
那麼因為他以前先已經有了這樣的一個心念,所以到兩者不能滿的時候,先貧者所願。
【應以軟語曉喻富者,告曰賢首,我此資具於此貧者先已捨訖,切莫思為特不施汝。】
這個既然你只送給一個人,另外的人得不到,那個時候它始終有一個原則――你不能讓他過分地失望。那時候啊,你輕言善巧地來給他這麼說,說:「哎呀,這個大德呀,我這個東西先已經對這個窮人哪,已經送給他了,已經準備送給他了,所以你來呀,實在太對不起,太對不起,我倒不是不送給你。」要這樣去做法。那麼他為什麼要先這樣想呢?這個我們要了解,菩薩之所以為菩薩,他固然為利有情願成佛,這個大菩提願;這大菩提願的最中心、最堅固的什麼啊?大慈悲。大慈悲是看見人家苦,他要幫助人家拔除,要使得人家得到快樂,現在貧富兩者當中,當然是對這個貧者來說更需要,他的痛苦更大,給他一點點利益更大,所以他這個取捨是這樣。
但是他為什麼先想呢?因為先想了,他心裡的的確確他存著這樣;如果先不想,臨時這樣說的話,那他這個欺誑或者分配不公平,不好!所以這種小地方,特別說明了一個什麼事實呢?即便是菩薩,他平時的時候用一點方便,所以這個善巧方便哪,我們常常是方便妄語、方便妄語,實際上他不是妄語,他是方便而不妄語。因為他的的確確事先也已經想好了,「我這個東西這樣分配的」,他的確有這個概念,所以他來的時候――哪!這個是真正叫作方便。我們現在常常講方便、方便,人家方便的結果是什麼?善法增長,善法增長,增上生到決定勝。我們現在也說方便,說了方便以後開惡趣門,「忍非所應」,就是這樣,該忍的就不忍,這個是煩惱,然後呢不該忍的去忍它,長養這個煩惱,還找種種的藉口。這個地方我們務必要辨別得很清楚。這個文字很容易懂,這個文字一看就懂,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,這個這樣安立法的這個特質,你必定要把握得住,這個才是我們真正學佛法應該了解的這個基本概念。
【受菩薩律初發業者,如是學施極為緊要,故特錄出,凡無別義者,皆如〈菩薩地〉意趣而釋。】
上面這些道理啊,這個對於剛開始學菩薩的人,受了菩薩戒以後,那麼第一件事情就學布施,這個事情非常重要,非常重要!所以特別從〈菩薩地〉,〈菩薩地〉就是廣說這個的,把它摘錄出來。如果你們要詳細地了解深刻的個別的意義,那可以到這地方去。我們這裡也有這個書,你們願意,好好地看。
上面說這個外財應捨的這個道理。那麼下面呢,我們緊跟著說明,當不能捨的時候該怎麼辦,在不能捨的時候。
【◎ 第二不能捨時當如何行者。若有求者正來求時,為慳覆者,應作是思,此可施物定當離我,此亦棄我我亦捨此,故應捨此令意喜悅,攝取堅實以為命終,若捨此者,則臨終時不貪財物,無所憂悔發生喜樂。】
這是第一個。我們雖然學了大乘的佛法,乃至發了這個願,可是因為無始以來的習性所使,願是發了,真正境界上的時候,心裡面就會:唉呀,捨不得!那怎麼辦啊?他這樣告訴我們,說:假定說境界當前人家來向你要東西,那個時候啊你為這個慳貪心所覆蓋,換句話說,那個時候慳貪現行當中捨不得,捨不得。那麼那個該怎麼辦呢?他下面告訴我們,我們應該這樣地思惟、觀察這件事情。注意哦!這個思惟、觀察,一定在事先學習的時候啊,先如理地思惟觀察。假定前面沒有善巧的話,你到臨時的時候,你腦筋裡面這個道理的影子都沒有,這時候,哎喲!這個心在這兒覺得:啊,給人家怎麼可以呀?它只想到那一方面,這個如理的思惟,這種正念絕不可能提起來。所以境界現前所以能提起來,還必須要我們平常的時候多學習思惟觀察,然後呢在很多小小的境界上面哪,有了對治這個工夫。那麼到那時候境界現起得大一點的時候,欸,你這個如理如法的這個力量才能生得起來。
現在是說碰見這種情況,你應該怎麼想呢?說那個東西呀,我現在捨不得那個東西,儘管你怎麼個捨不得,對不起,到最後你一定要離開它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保得住。所以我們古人有一句話:「萬里長城今猶在,不見當年秦始皇。」喔唷,這個秦始皇的雄心大略不得了!以那個時候這樣的一點工具都沒有的,造了個萬里長城,一直到今天這樣科技發達,算起來世界的幾個大奇觀當中,我們中國的萬里長城攤它一份吧!這麼了不起,結果請問:你保得住嗎?這萬里長城都保不住,現在我們這些東西你保得住嗎?千真萬確沒有一樣東西例外的,所以不管你怎麼個捨不得,對不起,到時候一定捨離掉!反過來呢,「此亦棄我我亦捨此」,彼此都是如此。
既然如此的話,你何必把它牢牢執守呢?唉,早點送掉!送掉了以後歡喜啊,啊,好啊!這圓滿了布施波羅蜜。以前由於這個慳貪難捨,一天到晚忙這個我。結果呢你忙著我,它這個我啊,就偏偏把你送在這個地獄裡面去,唉,一直在輪迴生死當中受盡了痛苦。現在呢我捨掉了,結果呢,欸,把這個不堅牢的物,換得了堅牢的這個法財。嗯,好啊,好啊!最後呢送掉了以後,嗯,到最後,這樣你的一生這樣努力,豈不是好嗎?
所以說「若捨此者」,那麼你一直捨、捨,捨到後來的時候啊,生前已經養成功了捨的,到臨終的時候你心裡面是了無掛礙,是了無掛礙。不但沒有掛礙,因為你沒有掛礙,同時因為你一生都積了那個善法,所以你覺得:哎呀,好啊,好啊!否則的話,臨終的時候這個放不下、那個放不下!現在樣樣送掉了,我積的是法財,那個財積在極樂世界,或者積在天上,啊,現在我正好到時候了,去享受了!歡喜呀,歡喜呀!
所以,平常我們到臨終的時候,唉呀!這個也不行,那個也不行,那個也不行啊!這樣。於是呢就因為這種貪著、這種力量,就把我們牢牢地綁在這裡。所以關於這一點啊,我們可以把前面那個十二因緣當中的有支的這個力量,你們多多地去反省、觀察,那時候你們就曉得了,嗯,為什麼樸窮瓦那個大善知識在有支上面下功夫的,道理就在這裡,就在這個地方。
【如是思已仍不能捨。】
像上面這樣你思惟了以後啊,還不捨,那怎麼辦啊?欸,他妙咧!這個佛菩薩真了不起啊,他倒不一定強迫你,他不強迫你,還有一個更退一步的善巧。
【如《勇利經》說:「應以三事曉喻求者。】
以這樣的三件事情,來好好地給求的人說。
【謂我現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,於大乘中是初發業,隨不捨心自在而轉,住於取見我我所執,唯願善士忍許,不生憂惱。如何能滿汝及一切有情意樂,我當如是漸次而為。」】
第一個,是的,說我啊,雖然想學菩薩道,然後要學菩薩行,可是對布施這件事情,啊!力量還不足,善根還沒有成熟,在修學大乘當中是剛剛開始,是剛剛開始。譬如說,我目的將來做一個什麼啊?醫生,利人的,或者做一個什麼利人利國的,乃至於做個工程師。儘管你有這個目的,可是現在你在小學乃至於幼稚園,對不起,那是將來的事情,我將來要做到的。所以這個同樣的這樣道理,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,雖然目的是如此,嗯,因為沒有如理地修習,所以我在目前的狀態,還是被煩惱所捆住。是啊!所以這個煩惱就捨不得,被它所捆住,為「不捨心自在而轉」哪!
這種情況之下,為什麼捨不得呀?「住於取見」,就是這個惡見當中的見取見,見取見大家還記得吧!對於不是真實的殊勝的東西啊,他自己的見解覺得:啊,這個好的,這個重要的,這樣。所以他把那些該捨的東西,由於世間一般無明相應的染污知見哪,他覺得這個對他很好,捨不得,住於這種見解啊,被它自在,換句話說這種心理籠罩之下,以及我、我所這些概念。所以――唉呀,祈求你原諒啊,那你不要生憂惱,不要生憂惱啊!雖然如此,但是這個布施的這件事情,要滿一切眾生利樂的這件事情,這是我的志願。現在眼前我不能做,但是我正在努力做呀!將來我一定要這樣認真去好好、好好做到,圓滿了,然後幫助你們的。這樣地去自己努力,去對這個,對治這個自己不能捨,以及來求的人。
【此是斷餘不信過失,非無慳過。】
不過這地方要注意喔!這樣做不是你沒有過失喔!你這個慳貪的過失是有的,不是沒有喔!只是說經過了這樣地善巧的做法以後的話,免得人家在你這地方失去信心,這一點避免。所以你看這個地方,辨得實在是好啊!是一步一步,那個次第是一點不亂,然後呢從高――萬一你這個做不到,退一步該怎麼辦;這個做不到,退一步該怎麼辦;再退一步該怎麼辦,這樣。把我們做的這個次第啊,層層說明,還有呢,他做了以後,你的內涵哪,也分析得清清楚楚。所以他最後的兩句話就是這樣子:你這樣去做的話,至少有一個好處,人家來向你求乞的那個人,他不會失去他的信心,乃至於他不會生瞋心等等,這個至少做到了。但是你應該破除的這個慳貪那個過失,對不起,這個過失是有的,你還得努力!
【《集學論》說,菩薩慳吝是應呵責。】
而關於你沒有破除的這個慳悋,這個是應該大大努力啊,「呵責」!你眼前雖然做不到,如果在這種狀態之下,你肯努力呵責這個慳?的話,將來你漸漸、漸漸就能做到了。
【然如是行似能遮免:「由慳不施財法他勝。」】
除了上面這個道理以外,還有一點,菩薩戒當中啊,有一條這個慳貪財,慳貪自己的財法,犯那個「他勝」,他勝是根本罪喔!你如果能夠這樣去做的話,把這個根本罪能夠遮止。所以這個地方就特別說明這點,如果那個根本罪不能遮止的話,對不起,你破了戒你就完了!
【《攝波羅蜜多論》亦云:「若有求者現在前,力極微故不能施,必令求者不退弱,應以軟語慰其意。」】
《攝波羅蜜多論》上面也這麼說:有人哪,跑到你跟前來,來向你乞討,那個時候你的布施心還差,所以不能送他。那個時候你應該怎麼辦呢?應該溫言軟語來安慰他,不要讓求的人失望,不要讓求的人失望。
為什麼這地方要說這一點?我們重新再想一下,我們現在所以要布施的原因是為什麼?不是世間一般的,我們是要求無上菩提果。無上菩提果的特質是什麼?為利一切有情。今天他來向你求,即使你沒有直接地、當下地圓滿他的欲望,至少你不要使他失望,對不對?喏,所以這個層次很清楚。所以雖然我今天沒有圓滿他的意,但是那個時候啊至少保護他,這點我們在修學菩薩道上面,多多少少也向前一步,結下了一個下次見面的善緣。得到他的「好、好、好,那等到你呀慢慢、慢慢地修習,然後呢,到那時候你的力量強了再來。」這個緣結下了。實際上呢我自己也是想:我怎麼自己這麼慳悋的!呵斥自己努力修學,心裡面也強了,下次來了,欸,那東西就可以送出去啦!自他兩個都得到利益啦!
【以後若再來前乞,必定不應令失悔,當除慳吝諸過失,為斷愛故應勤修。】
下面就說了,以後再來的話,那一定不可以再使他失悔、懊悔,也絕不可以再讓自己失掉這個機會。所以等到他走了以後,努力地把慳貪那個過失啊,把它去掉、對治掉,然後呢在這種狀態當中,自己努力勤修,把這個貪愛難捨斷除掉。這個是說萬一我們真正碰到境況,做不到的時候應該這個樣。
在這裡布施是一個,其他的所有的東西都是這樣喔!所以凡是我們目前該學的東西,做不到的時候該怎麼辦?注意哦!這個地方對我們是非常重要的、非常認識的那一點啊!我們常常說:「唉呀!我還差呀!」是一種回答;還有一種呢:「唉呀!這個是佛菩薩境界呀!」這個話倒是沒錯,是佛菩薩境界。現在的問題,不在這個境界是不是佛菩薩,在哪裡?請問你跑到這裡來幹什麼的?如果說你忙的是忙世間那個,是!那是應該的,你本來應該忙世間的,不必到這裡來!如果你到這裡來,你要學佛菩薩的,你應該怎麼做?這個地方很清楚、很明白。
所以時時告訴自己:我來幹什麼的?我努力學這個,來對治我的煩惱。而且前面那個也是一樣,不是等到境界來,而是說事先要學習,事先要認識。所以我剛才說昨天晚上我們羯磨的時候,有個同學在那地方懺悔。哎呀!我非常讚歎、非常高興。是啊!我覺得我也是這樣,我這個的確是個凡夫,但正因為我凡夫,絕不寬恕凡夫。啊,我說:「我是個凡夫,就這個樣!」那你跑來幹什麼?我因為是凡夫所以跑得來,所以我努力地學,這個時候就分得很清楚。因為我是凡夫啊,所以還沒學的之前一個不小心就犯了,但是呢,因為我是凡夫來學,來學所以犯了以後,假定你保護你,說我該如此的,你趕快回去。唉,那時候心裡要呵斥自己呀:我一定要改過!一定要改過!在我的經驗當中,我自己覺得:自己學的以及看見佛菩薩,這個是我們目前真正該做的就是如此。我們能夠這樣地努力,不斷地策勵的話,自然而然將來會做到的。
我們更進一步看看佛菩薩怎麼?佛菩薩說得清清楚楚欸!沒有一個天生彌勒、自然釋迦,絕不是天生生下來的,他沒有一個佛菩薩例外的,最初的時候都是什麼?唉,都是三惡道當中眾生哪!他然後呢也是如理如法地,所以勤勤懇懇努力多少阿僧祇劫,就這個樣嘛!假如這件事情說,啊,一聽就會了,那這個無量阿僧祇劫算什麼啊?那些人真是笨得實在不能再笨了,當然不是!天下唯一真正了不起的就是他們。他們這樣呢,那我現在所以要學他們,那我們也是這個狀態。所以這個概念哪,我們要特別注意!再說一遍,我們真正學本論的時候,這個才是我們跟著應該學的,這個是文字裡邊的真正的意思。你能夠把握住這一點,一定學得成功,一定學得成功。實際上呢,我們現在真正應該學的,也就是這麼一點。再下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