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論進度: P253L7又如經說著施等六是為魔業 ~ P255L3故須學習六度等行

手抄稿:第十四冊P89L12 ~ 第十四冊P119L4

【廣論原文】

◎ 又如經說:「著施等六,是為魔業。」《三蘊經》說:「墮所緣故而行布施,由戒勝取守護戒等,如是一切皆悉懺悔。」《梵問經》云:「盡其所有一切觀擇,皆是分別,無分別者,即是菩提。」於此等義亦莫誤解。
◎ 初經義者,謂於二我顛倒執著,所起施等未清淨故,說為魔業,非說施等皆是魔業。若不爾者,六度俱說靜慮般若,亦當許為是諸魔業。
◎ 第二經義亦於顛倒執著所起未清淨者。作如是說,非說不應修習施等,若不爾者,說墮所緣而行布施,則不須說墮所緣故。理應總云行施當悔,然未作如是說故。《修次下編》如是回答,理最切要。若倒解此,則一切行品皆為補特伽羅,或法我相執,許為有相故。
◎ 又若捨心念捨此物,及防護心防此惡行,如是等類諸善分別,一切皆是執著三輪法我執者。則諸已得法無我見,於一切種理應斷除,如瞋慢等不應習近。又諸分別念此為此,一切皆是分別三輪法我執者,則思知識所有功德,及思暇滿, (p97) 死沒無常,諸惡趣苦,淨修皈依,從如此業起如是果,大慈大悲及菩提心,修學行心所有學處。一切皆思此者為此,此從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過患而引定解。如於此等增長定解,當是漸增諸法我執,又法無我增長定解,此道定解漸趣微劣。行見二品違如寒熱,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。故如果位,安立法身為所應得,及立色身為所應得,二無相違。於如是道時二我相執所緣之事,雖微塵許戲論永離,引發定解,及於此從此生,此 (p100) 中有此功德過失,引發定解,二須無違。此復依賴因位正見。決擇二諦之理。故以教理決擇生死涅槃一切諸法,於自本性無少自性立勝義量,與因果法各各決定無少紊亂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,此二互相,況為能損所損,實互為伴。獲此定解,其後乃為證二諦義,始得墜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。此理於毘缽舍那時,茲當廣說。
◎ 第三經義。其經文時正是觀擇生等之時,故說施等真實無生。言分別者,顯其唯是分別假立,非說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。是故乃至未成佛前,於此諸行無不學時,故須學習六度等行。

【廣論 師父手抄稿】

【◎ 又如經說:「著施等六,是為魔業。」】
欸,他更進一步,啊,這真了不起啊!是啊,他反過來又有人反證哪,說:「欸,你現在強調那個布施等等,可是經上這麼說的喲:假定你布施而執著的話,這是魔業哦!」它不但是,然後呢,好幾個經。
【《三蘊經》說:「墮所緣故而行布施,由戒勝取守護戒等,如是一切皆悉懺悔。」】
說雖然你布施,但是你墮在所緣,然後你持戒,你執取這個戒取見,這樣的話這個都錯的,你要懺悔的。另外一個
【《梵問經》云:「盡其所有一切觀擇,皆是分別,無分別者,即是菩提。」】
是,經上面告訴我們,你這樣的觀察、思惟都是分別,無分別這個才是正規的覺道。
【於此等義亦莫誤解。】
經上是有這樣的說法的,但是你不要誤解哦!他下面就解釋了,下面就一步一步來解釋這種道理。
【◎ 初經義者,謂於二我顛倒執著,所起施等未清淨故,說為魔業,非說施等皆是魔業。】
他說得很明白喔!說,你對這個我、法兩樣東西顛倒執著,沒有弄清楚,那個時候你去布施,這個不清淨,不是說布施這件事情是不清淨。就是說你雖然布施,可是你布施說:哎呀,我送給他!就好像現在說,我送給人家一個禮,你為什麼送他禮啊?你想有求於他呀!為了要求他,先送他禮。你的目的不在送他,你的目的在求,為了你欸!所以你的中心是為了什麼?二我顛倒而做欸!他要教我們清淨地去掉這個顛倒,不是教我們不要施啊!
【若不爾者,六度俱說靜慮般若,亦當許為是諸魔業。】
假定這樣的話,六度當中也說靜慮、般若,請問這樣的話,豈不是一一都是魔業了嗎?所以「著施等六是為魔業」,那麼你著靜慮也是魔業,著般若也是魔業,那麼靜慮、般若都是魔業啦?不是的呀!就是你的執著,本來他根本的重點破這個執著,不是教你不做,那麼我們不幸的時候呢,破掉執著啊,又執著在這個空上面了。所以經上面告訴我們呢,你如果在萬一不得已啊,你不能完整了解的話,所以「寧執有見如須彌山,不可執空見如芥子許」。當然希望你是弄對,萬一你弄不對,這個執著總歸弄不對嘛,你執有沒關係,大得像須彌山,須彌山世間最大的,你執得大得這樣,不怕;執空,空是最小的芥子,哪怕執一點點那就完了,是說得清清楚楚啊!他這個地方的真正重要的啊,要破這個兩我顛倒,佛法整個的沒有別的,就是這個兩樣東西。結果啊,你那個經義沒有弄清楚,所以說該空的沒有空啊,不空的空掉了。嗯!第二個經義呢?
【◎ 第二經義亦於顛倒執著所起未清淨者。】
這同樣地對上面這個兩種顛倒不清淨,所以就要告訴你啊:布施,不要執著布施,就像前面說的,你以菩提心為主,然後呢,見得空性的時候啊,欸,他雖然在空性當中,這個菩提心還在。反過來,證得空性以後,菩提心還在;發菩提心的時候,空性還在。因為發菩提心,所以你布施;因為你證得空性,所以不執著。所以布施是布施,持戒是持戒,卻不執著,這個才對。現在你去布施,然後呢你去持戒,你去執著,這個是不對。所以前面已經辨得很清楚了,你了解了前面的,後面這個三個經上道理,我們自然很清楚。否則,你如果不了解前者,那到後面這個概念,是往往誤解。再加上別人哪,什麼一說,啊!說這個東西完全是,這所謂人家說:「兩片嘴唇皮,隨便你撥兩撥。」撥起來很容易啊,你聽起來很動聽,我們也沒有正確的知見,跟著他跑,害了,害了!所以我們繼續下去。
【作如是說,非說不應修習施等,若不爾者,說墮所緣而行布施,則不須說墮所緣故。】
哪,他經上面說得很清楚啊!「墮所緣而行布施」,錯是錯在什麼上面啊?「墮」,墮就是執著,執著你所緣而去行布施。他假定說這個是錯的話,他應該說布施錯,不應該說「墮所緣」這個布施是錯的。
【理應總云行施當悔,然未作如是說故。】
照理說布施,欸,不可以!持戒,不可以!他前面不是這樣講的,前面說「墮所緣」,就執著你布施,這不可以,執著你持戒不可以。他真正的重點,教你不要執著。所以說,「應無所住」,然後呢「行於布施」呀!很清楚啊!不要執著,然後呢,再去作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啊!《金剛經》不是……對不對?你懂得了這個道理,回去看《金剛經》,一目了然。不懂這個道理,我們現在往往學了《金剛經》說:「哎呀,那個都是空的,這個叫自在啊!你要持戒,又要這樣,又要那樣,又要這樣,唉喲,修學佛法不能這樣的!」真正證得空解當中,既然是空的話,持戒持得最嚴格,他也在空性攝持當中哦!他就不會覺得是個障礙。
現在完全是他的兩種執著,哎呀,自己又懶惰,這個又不想做,這個又不能做,然後呢,聽到那個空,「欸,這個倒好啊!正好又空、又可以懶惰,你愛睡麼就睡,反正空的嘛!愛吃嘛就吃,反正空的嘛!佛就是講這個,那就好了啦!」那我們現在大毛病都這個,然後呢,講的人這樣啊,學的人也說:「哎呀,這個自在啊!對啊,沒有錯啊!」然後呢自由自在,你看他學了佛法以後,要怎麼辦就怎麼辦哪!佛是這樣的嗎?假定佛這樣的話,佛無量阿僧劫修那個,那不是完全修錯了嗎?啊!這個事情啊,在這地方大家一再要擺在心裡面哪!
【《修次下編》如是回答,理最切要。】
欸!這個,這一篇論上面告訴我們,這個是最正確了,最正確了。
【若倒解此,則一切行品皆為補特伽羅,或法我相執,許為有相故。】
如果你對上面這個道理不了解的話,那你一切的行品,換句話說,方便分啊,那豈不都是人、我兩法執嗎?這不是都是有相嗎?所以「應無所住」,就是無相布施,他並沒有叫你不布施欸!他叫你不住相布施,叫你不住相持戒,所以他持戒持得非常嚴峻,嚴峻得不得了,而沒有相。既然沒有相的話,他自己持得很好,他也不會說別人;那別人有沒有,那沒關係,他自己持得很嚴,因為已經到那個情況。現在我們不了解這個,那就完全錯了,完全錯了!又錯的一類呢,就自己持得很嚴,因為不懂得這個慧來攝持,所以自己作得很嚴,我最好,那別人都不對,這是一種錯誤。還有一種呢?他不執在行品,執在那個空解上頭,總覺得:啊,只要解空就好了,根本就不要持戒。然後呢,看見人家持戒覺得這個不對,他自己說:「哎呀!這個空啊,這個自在啊!」這兩種啊都是,一個是空未攝的方便,一個是方便未攝的空,都錯了,這個是啊─繫縛!前面已經說過,那麼現在繼續下去。
【◎ 又若捨心念捨此物,及防護心防此惡行,如是等類諸善分別,一切皆是執著三輪法我執者。則諸已得法無我見,於一切種理應斷除,如瞋慢等不應習近。】
他進一步來辯論這件事情,來辯論這件事情。說假定像你這麼說,前面這個經上面是說,「墮所緣而行布施」等等啊,這個不對的。他假定說弄錯了,說弄錯了以後不要布施的話,那麼現在看喔!說你以布施心去想布施,以防護心想去持戒,持種種的非理行,如果像這樣的念頭,你必定要有念捨心才去捨東西,必定有持戒的心再去持戒。假定像你這樣說,這種都是妄分別不要的話─這種善分別是如理分別,真正說來正是我們需要的,結果他不了解的人以為這種分別,這個叫執著,有執著,不是三輪空。所以說,假定這類像你說是執著,是三輪我執的話,那麼已經得到法無我見的這一些菩薩們,應該在任何情況之下就再不要它,再不要它。而一切菩薩得到三輪空等等,對瞋、慢等啊,絕不再去做─因為這個要斷除的。結果呢,實際上是不是如此?不是!得到這個無分別智的菩薩,瞋等是絕對不行,但是布施等事,都在這兒行,前面後面都說明。
記得在供養當中吧,在剛皈依的時候供養當中,有人說:「哎喲,我們不要供養,修學佛法不在這個上頭啊!」他就引一段經文,如大地菩薩乃至於等覺菩薩,我們看處處經文,那些大菩薩們啊以無邊的供養,譬如普賢十大願王,哎呀,他的供養是不得了啊!盡法界虛空界種種東西去供養,如果像你這樣說,他們都錯啦?當然他們不錯啦!所以這是我們的誤解。
【又諸分別念此為此,一切皆是分別三輪法我執者,則思知識所有功德,及思暇滿,死沒無常,諸惡趣苦,淨修皈依,從如此業起如是果,大慈大悲及菩提心,修學行心所有學處。一切皆思此者為此,此從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過患而引定解。如於此等增長定解,當是漸增諸法我執,又法無我增長定解,此道定解漸趣微劣。行見二品違如寒熱,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。故如果位,安立法身為所應得,及立色身為所應得,二無相違。】
這一段話,要詳細地解釋一下,這個概念是非常重要,非常重要!假定說像你這樣說:「這個是分別啊!」「又諸分別」,念這個,分別怎麼分別呢?就是我們的思惟嘛!「說這個是這個,這個是這個,這些都是分別,都是執著三輪,我們現在要三輪空,不要去分別。」那麼假定這個話對的話,一開頭對的話─我們現在常常說「如如不動」,你不要去思惟,不要去分別─如果思惟都是執著。那麼這樣一來,結果我們修道的次第,這個修道的次第從佛世傳得來,不管是龍樹菩薩、無著菩薩,性、相二宗,經過阿底峽尊者,乃至於宗喀巴大師,沒有一個例外的,凡是圓滿正確有修證的大菩薩祖師都是這樣的。
他那個次第要怎麼辦呢?喏,第一個要思惟善知識的功德,這外在的,然後呢,自己修行的第一步是暇滿人身,暇滿的人身這麼難得,而這麼容易死沒無常,死了以後呢墮惡趣,因為墮惡趣啊,所以感到恐怖了,所以淨修皈依。等到你皈依了以後,發現哪,正式皈依的是法,然後呢,法的特質是什麼啊?由這個上面一步一步推進啊,了解這個業感緣起。說從業感緣起而修善法,發現雖然生得人天,但是不能究竟解脫,所以你求解脫。因為求解脫,推己及人,那個時候進更一步修慈悲、菩提心。所以修菩提心呢,先學願心,然後再修學行心。所有這種學處,這個所有這些東西啊,都是要思惟的,所以「一切皆思此者為此,此從此生」,所有這些東西都要這樣去思惟。而且在剛開始的時候,正式思惟之前,一定先思你這樣去做的話,有多少殊勝的好處,不這樣做的有多麼嚴重的患害。你了解了這個推動你,有這個推動的力量,緊跟著去照去做的話,那個時候你就才能夠慢慢地增上,才能夠一步一步得到。
假定現在像你這麼說,說你這樣的思惟呀,都是什麼?增長分別,就是增長那個虛妄的,說不是如如不動,這個分別都是法我執。結果這麼一來就害了!當你這個增長……「定解」就是勝解,這種跟善法相應的勝解漸漸增長的時候,結果同時你的法我執也增長了,這不是完了嗎?所以,反過來呢,「又法無我增長定解,此道定解漸趣微劣。」哦,這個兩樣東西,你有了這個,就沒有那個,有了那個,就沒有這個。
所以當你要行的時候,說方便的時候,你必須照著這個次第,思惟善知識,然後呢,暇滿人身,這麼一步一步上來,這個是方便,這個行必須要的。假定像你的看法,說這個是分別,這個不相應的;那個就是智慧了。所以,你的行跟那個見,換句話說,你的福德跟那個智慧兩樣東西啊,兩樣東西恰恰相違。你有了這個了,這個增長了,欸,因為你增長這個,所以法我執,對不起,你那個法我執既然增長了,你又不行;那去掉了法我……要為了增長法我執(編者按:疑師口誤,當作法無我見),那麼這些行持又不要了。所以這兩樣東西,像寒熱一樣:有了寒,一定沒有熱,有了熱,一定沒有寒;有了亮,一定沒有暗,有了暗,一定沒有亮。這個行品跟見品哪,完全相違背。而經上面正式告訴我們的,不但不能違背,而且互相攝持,要行攝見,見攝行,對不對?你那個行持啊,一定要用那個正智慧來把它攝持,把它護持,反顧亦是如此。像你現在這麼說的話,這兩個不但不能互相攝持、互相保護,反而是互相損害,請問:你怎麼辦?「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」啊,這兩樣東西,你就根本沒辦法。
到這個地方,注意喔!這個兩樣東西,因地當中是一個是行,換句話說方便,一個是見,是智慧,因地當中這個兩樣東西啊,互相配合圓滿的時候,在果位上面什麼?一個是法身果,就是見,智慧的;一個呢,是報身果,就是行。所以說,「故如果位安立法身為所應得,及立色身為所應得,二無相違。」
【於如是道時二我相執所緣之事,雖微塵許戲論永離,引發定解,及於此從此生,此中有此功德過失,引發定解,二須無違。】
所以你在果位上面,你要得到什麼?法身跟色身。這個色身通常我們說起來,叫報身、叫應身、叫化身,對不對?這個法報二身,必定要互相配合,不能相違背,你要在這個果位上面不違背的時候,修道的時候,如道位時,這個兩樣東西啊也絕對不能違背,「雖微塵許戲論永離」喔,絕對不能有一點點錯誤喔!如果在道位修道當中要這樣的話呢,就是前面那個信解,這個境哪,信解的認識就要一點點不錯喔!你能夠這個兩樣東西不錯,然後呢引發決定的定解─勝解,這個兩樣東西,有了正確的認識,照著這樣去做,最後感得的這個果位才能圓滿喔!
所以他說,這個在道位時,「於如是道時」,就是這個在道位,我們通常啊,《華嚴》上面說的時候,叫「信、解、行、證」,這四個大家還清楚吧!這個某某法師,請你幫忙在這個上面寫一下,因為我一站起來,這個就……信、解、行、證四個位次。在西藏平常一般……在印度平常叫「境、行、果」,境、行、果,就是剛開始「因、道、果」。換句話說,你要得到那個果,一定要修那個道;要修那個道呢,因地當中要有正確的認識。這個因地當中正確的認識,所觀的對象,或者叫,換一個名字不用「因」字,用「境」,那就是我們應該信,應該解的。根據所信、所解,然後呢去修,修的話另外一個名叫「道」。然後呢,這個相應了,感得那個「果」。對!信、解、行、證,另外的名字叫因、道、果。所以說在道位上頭,它那個修道的時候,這個兩樣東西絕對不能違背,哪怕一點點的違背,絕不可以!就像我們眼睛裡面,哪怕一點灰塵沾進去的話,對不起,這個眼睛不行。現在修學佛法是這麼個圓滿的,難道可以差一點進去嗎?這我們要了解。
所以啊,這個道理要「引發定解」啊,要曉得這個功德是這樣生的,這個功德是這麼來的,這個兩樣東西啊,絕對不可以相違背喔!清楚不清楚這一段?這個概念很重要喔!如果你們不清楚,這兩天一定要弄清楚,明天正好禮拜天,好好地努力。
【此復依賴因位正見。】
在道位當中的時候你不錯,那麼道怎麼呢?先要因位嘛!這個因位啊,在我們《華嚴》上面,開為「信、解」,你開始信的時候,就聽的時候就聽這個。所以要想在這個了解的,善知識第一重要,要不然你一開始弄錯的話,那就注定你是一盲引眾盲啊!好可憐哪!
【決擇二諦之理。】
所以在因位當中,這個正見哪,很明白地把這個真俗二諦啊,要分辨得很清楚。
【故以教理決擇生死涅槃一切諸法,於自本性無少自性立勝義量,與因果法各各決定無少紊亂,安立因果名言之量,此二互相,況為能損所損,實互為伴。】
啊,這一段話,真是好極了!這個太重要啦!我來解釋一下。那麼既然是說我們要果位上面感得這個佛,必定要法、報二身相應,這樣;那麼道位上面呢,一定要對這兩樣東西一定不錯。所以這個靠什麼?因位當中的正知見啊,弄清楚。那麼正知見什麼呢?抉擇二諦─真俗二諦。這個真正的智慧,這個地方才叫智慧呀!所以我們前面說,聞相應慧、思相應慧、修相應慧,究實說來,在這個地方才是。我前面所說的這個都是方便所說,這個大家要了解的。但是呢,現在因為我們條件不夠,講那個東西,又不曉得講到哪裡去了,這個給大家特別說明。第三學年,最早第二學年下半期那時才講,也就是本論的最後那個奢摩他(編者按:疑師口誤,似應是「毘缽舍那」)那一部分,他這個裡面抉擇得非常仔細,非常仔細。所謂智慧的特質是什麼?不是我們普通的聰明,這是智慧的特質─破煩惱。可是到現在為止,我們煩惱是什麼我們不知道,所以我只能就我們眼前的,說你了解了這個,拿我們眼前的煩惱,這個都是方便的說法,這個要了解啊!
所以今天正講到這裡,那麼我特別地提醒一下,特別提醒一下。講起那個提醒還有一個特別的好的,同學當中有一個同學,真是,我非常讚歎!他就說:「法師啊,這個地方好像有一點問題。」是的,是有問題的。所以我特別今天告訴你們,就是前面這個,就是啊,跟我們現在相應的那一部分說些什麼。我們有了這個,把我們的粗猛的煩惱拿掉了,然後進入深細的地方,才能夠正確地了解。否則我們腦筋裡一天到晚,為那種事情苦苦惱惱,關於稍微深細一點的理論,你就不可能辨別。不可能辨別,注定我們永遠在門外空轉。那現在這個地方啊,下去。
他這個真俗二諦,是怎麼個抉擇,所謂真諦是什麼?就是在勝義諦當中,這個是真實的,這個一點都不假的。在這個裡邊啊,不管是生死也好、涅槃也好,所謂涅槃是最後的境界,生死是最低的境界。從最低到最高,你要去找真實的自性啊,對不起!一點都找不到,微塵許也找不到。所以這個時候立的叫勝義量,或者呢,叫真諦。但是雖然哪,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,正因為自性不可得,一切法的因緣都現起的。既然因緣現起的,有如是因,就感如此的果,所以啊這個因果的法則,彼此間「各各決定無少紊亂」─從這個因感這個果,是一點都不錯,一點都不亂。
所以從真諦當中講,好像一樣東西都沒有,我們如果不了解的,一樣東西都沒有的,什麼都不要了,撥無因果,就這毛病就來了。乃至於啊講空,空嘛,好了,哎呀,這個自在呀!持戒也不要,布施也不要,什麼都不要,要睡覺就睡覺,要什麼就什麼,毛病都來了。不!正因為是空,所以它不是天生來,不是實自性,就是你什麼因感什麼果。既然你要得到佛的果,那麼你因地當中一定要照如法行持,所以持戒也是非常謹慎,布施等等,每一樣東西沒有一點點可以亂,沒有一點點可以欠。所以在因果緣起這個過程當中啊,各各決定,如此因,決定如此的果,沒有一點點差別。而這個是安立什麼?安立叫名言量,名言量就是俗諦。這樣一來真俗二諦啊,這個互相正好你依我、我依你。因為真諦空的,所以必定是緣起;因為它必定是緣起,它不是天生來的,所以必定是性空。所以這個兩個東西啊,分不開的呀!怎麼會兩樣東西互相損害呢?我們現在講空,好了,講空什麼都沒有了;講有,好像又跟空不相應。這個是絕大的錯誤啊!
所以關於這一點啊,我們要正確地了解的。這地方,只是簡單地說一下,到後面正式地進到奢摩他、毘缽舍那,那個時候會正確。可是我們真正要了解這個毘缽舍那的時候,單單我們嘴巴講講,還不行,嘴巴講講只是一個基本的概念,你沒有一點點真正的相應的寧靜契機的心啊,不要說修慧,連它思慧都得不到,這個我們要了解到。所以我們前面所說的聞思修等等的話,那是始終記住,只是方便所說,將來我會一一如理如量地介紹給大家。
【獲此定解,其後乃為證二諦義,始得墜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。此理於毘缽舍那時,茲當廣說。】
說,對於上面這個東西啊,你有了確定認識的勝解了,那個時候,你然後進一步去證、修證這個。修證的結果是得到圓滿的法、報,圓滿的佛果,這樣作法,才是真正是諸佛的深密的、正確的了解。這個道理,在最後毘缽舍那的時候再說。
眼前我舉一個簡單的比喻,譬如說這個地方有一個茶杯擺在這裡,是的,你們大家看見這個桌上有一個茶杯,或者是一個東西。就是這地方,假定我們譬如說,隨便說空啊,空不空啊?有一個茶杯,那當然不空。現在我把那個茶杯從這地方拿掉了,這地方還有沒有茶杯?沒有了,這地方空不空啊?大家說空了。然後呢,這大家說空,我又把那個茶杯搬回來,請問這地方空不空啊?你們說說看,空不空啊?你們說說看,空不空啊?啊?不空。好像是不空,錯了!這個色法,你講的不空,沒有錯,色法─就是實際上呢還是色法。假定它真的是空的話,你東西擺進去、拿掉,它有沒有關係啊,請問?它是如果是空的話,你擺在那裡,它也是空,不擺那裡也是空,並不影響你擺不擺,對不對?這個了解不了解?
如果說這個拿掉了,這個是色,就是我們看得見的形式上面它是空掉了,可是它本身哪,不是,我們現在去講的時候叫「空性」。它空的特質是什麼?就是儘管你茶杯擺在那裡,它還是空的呀!正因為是空的,所以你擺進去沒關係,你拿掉也沒關係嘛,它總歸總是空啊!這個道理,理念有沒有?大家想想看。這是個非常淺近的比喻喔!所以我們現在都錯了,就以為,喔,這個叫空;然後呢,這個叫不空。這個是色法,顏色的色,這個是你看得見的,可以觸摸得到的,對不對?真正的空性,是不是我們眼睛看得到,我們觸摸得到?假定我們眼睛看見到、觸摸得到的話,那佛是一點用場都沒有,他還要忙了個半天。我們曉得空,拿掉嘛就空了嘛,還要你說了個半天啊!清楚不清楚?
所以這個概念啊!但是這個算不算啊?這是比喻喔,始終是個淺近的比喻,你們千萬不要把那個淺近的比喻當作真的,一層一層地深入。這個單單這個道理的話,不是語言能夠表達的,這個倒千真萬確。我們一定要什麼?一定要持戒,把業障慢慢消除,然後呢心要寧靜深細,那時候啊,你能夠由聞而思,把握住真正……。
這個思相應慧,我們不妨拿現在我們平常說的,這個法相跟那個……這個相宗跟性宗是判位是有一點差別,但是大致的內容我們可以了解。我們天台智者大師所謂的「大開圓解」,實際上這個境界才是真的思相應的慧哦!喔!這真是很不簡單、很不簡單的哦!那麼這個思相應慧究竟指什麼呢,因為後面毘缽舍那再講,現在講了也沒有用。因為剛才有一位同學曾經提起啊,剛才就來問,說他希望在這個地方了解一下,我告訴你,現在不可能的。所以你一定要如法地去好好行持,前面那個根本沒有建立起來,後面絕無可能!前面那些一步一步的次第,如果說自己反省一下,從親近善知識開始,在親近善知識之前,一定要懂得怎麼去聞,聽聞等道理,如果這個次第建立不起來的話,你根本爬不上去!隨便講一點道理,種一點種子是有的,真正要如法地爬上去,這個絕無可能!這一點呢在這個地方特別說明一下。清楚不清楚,現在到這裡為止?這個上面引了這個三種經,那麼現在呢,第一、第二啊他都已經說清楚了,現在我們再繼續下去。
【◎ 第三經義。】
第三經義就是前面說的,說「盡其所有一切觀擇,都是分別,無分別才是菩提。」所以他現在解釋這個:
【其經文時正是觀擇生等之時,故說施等真實無生。】
哦,這個文字現在這裡大家不一定能夠清楚,那麼但是我也解釋一下。是的,沒有錯!這個經文裡邊告訴我們,這個分別都不對,無分別才是菩提,是什麼?就是當你正觀的時候,觀「生」的時候。這個是怎麼個觀法呢?是觀後面所謂「八不」,八不,這個八不就是《中論》上面說:不生、不滅、不一、不異、不斷、不常、不來、不去。等到你去觀察的時候找到:欸,原來這個裡面沒有你以前一向以為的,有一個生、有一個滅,有一個一、有一個異,有一個常、有一個斷,有一個去、有一個來,其實一樣東西─一樣東西現出來不同的面,現出來八個相;原來你找不到,沒有這個東西。所以你以前的這個呢,它都是虛妄分別,你真實了,了解了真實的內涵,原來沒有這個東西,那個時候才對了,才「覺」,這樣的!所以說,見到了這個「施等」哪,不管你作任何東西,就真實的勝義諦來說,它找不到。真實的找不到,所以說你只有在這個狀態當中,它是相應。說:
【言分別者,顯其唯是分別假立,非說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。】
那麼「分別」是什麼呢?分別是什麼?是所謂他講的分別啊,就是「分別假立」,就是名言當中,名言當中啊如是因感如是果,這是由於我們分別而產生的,這樣,在勝義諦中沒有這個東西。所以他並不是教我們不修習、要棄捨,這一點是我們應該了解的,這應該了解的!這個道理呀,這個道理現在我們暫時不一定能夠很清楚、很明白,但是記住!你只要照著次第去學的話,後面會說得非常清楚、非常明白。否則的話,我們很容易產生一個很大的錯誤,很大的錯誤!
本論的真正最殊勝的地方,就是最後。所以在進一步說這個之前啊,大家還回想一下,宗喀巴大師這個《應化因緣集》大家都有一本,你們不妨看一看。他年輕的時候這麼絕頂聰明,然後呢,還沒有這麼真正修學什麼,剛開始的時候啊,大家在作早晚課的時候,他就能夠進入無分別定,在這個定當中,人家都動不了他。他跑到哪裡,他生了病叫醫生看,結果醫生看了以後,一談了那藥理,這個醫生發現:啊!原來他對醫理最通達的還是那個病人,不是那個醫生。你看這樣的絕頂聰明的一個人,一學學了幾十年,廣學當年所傳的所有的各宗各派,沒有一個不學、沒有一個不修、沒有一個不證!你們仔細地看,到了那個時候啊,他就才寫那個本論─《菩提道次第論》。先寫《廣論》,就是詳細抉擇所有的那些內涵。
結果寫了前面以後,他想:唉呀!現在眾生啊,末法了都顛倒了,你真正每一樣東西仔細講,對他們也沒什麼好處啊!他最後那個毘缽舍那止觀部分,就是有「觀」部分,他想不寫了。欸,那個時候的本尊,換句話說,他……譬如說我們念佛,他已經親見阿彌陀佛了,對吧?不管他念了什麼,那就親見告訴他:「某人啊,你現在寫這個論的時候,你如果寫到這裡為止的話,一般人連它下等的利益都沒有。」換句話說,種點善根那是可以的,絕對好,如果你要如法修持的話,這個修持的利益一點得不到。「如果說你現在反過來,把那個毘缽舍那真正地抉擇勝義的這個道理,寫出來的話,那有肯修的人如法去修持,還可以得到中等利益。」這段話你們好好地看一看!
可是這個地方呢,一定要注意哦,我們種種子跟證真實是兩件事情。在種種子來說,不要說毘缽舍那,前面的哪怕你跑到廟當中,「欸,這個叫佛啊?」這也種了一個種子了。這不是就這一點來說,而是說我們如理如量地一步一步上去,親自證得,證得什麼? 證得見道,乃至於更上去。所以宗大師的很多弟子當中,不要說加行位上的人很多,乃至見道的人很多。他不是有一個人曾經問他一個道理啊,問他一個道理的時候,宗喀巴大師說,這樣的;他想:不對啊,我以前修的跟宗喀巴大師所學的不一樣啊!那麼他那時候已經見到本尊,換句話說,拿我們來說念佛已經見到佛了,所以定中見了他的本尊,就問:「欸,那某人告訴我的法,跟我以前修的怎麼不一樣啊?」那個時候那個本尊就告訴他:「你以前學的是前方便,現在告訴你的才正確的。」就這樣。然後呢,就改過來照著宗喀巴大師告訴他,他沒多久,登地了,見了道了,這樣。以後宗喀巴大師去的時候,不待他看見,他的弟子,他對他的弟子說:「恭喜你師父啊!」你看看!由此可以曉得這個他講的毘缽舍那,的的確確是如理如量證得。
當然對我們現在來說條件不具足,可是記住哦!假定我們要想得到圓滿果位的時候,道位不能錯,要道位不能錯這因位不能錯。所以我們現在目前下腳第一步做的什麼?因位,對不對?所以對這個概念一定要辨別得很清楚,你能夠辨別得清楚,將來走上去這一條是直路。
翻到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255頁,上面把我們容易誤解的這個經文來辨明,來辨明。經過前面這個說明以後,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有正確的了解,正確的了解。而前面一開頭的時候曾經提到,這個大乘的不共的種子是什麼,然後呢共因是什麼─種子就是因啊!這個理路以及這個概念,前面已經提出來,但是呢到現在這地方,才把它的內涵慢慢地、慢慢地來加進去,使我們認識。所以到現在我們了解,大乘的不共的種子是大菩提心,而要把這個大菩提心真正成熟,那個時候就要其他的共因,換句話說其他的因緣配合,那麼那個時候就要真正的解空慧,就這樣。它次第一定是先發世俗菩提心,發了這個心以後,隨學六度,然後呢集聚資糧,這個叫資糧位;更進一步有了資糧了,然後呢正式修習的話,那時候叫加行位;那個時候啊才成能夠真正的所謂見道,見道那時候,那個叫勝義菩提心。那麼見道了這個時候,發了勝義菩提心,那個時候才算是修相應慧。
對了,說到這裡,前面好像是245到前面246頁,我解釋的時候曾經說過什麼是聞思修,那這個是修相應慧。結果這個我說過的時候,把那個最後那個「修」字說成個「聞」字,這個今天特別地說一下。我想順照著次第來聽的話,大概不會誤解。實際上我也曉得現在年紀大了,有的時候那個自己有一點錯誤,就像人家寫字的時候不小心筆誤,年紀大了以後,有的時候我常常會有這種現象。那時候要請大家注意,如果當你感覺了,隨時提醒我!
現在我們說這樣的次第,這必須要認識,必須要了解。這個兩者當中的關係,前後等 等一點都不能錯,錯了以後就會走得迂曲的路,走得迂曲的路,會冤枉、浪費很多時間,結果是很不理想,很不理想。那麼我們常常說的事倍功半哪,那只是說很小的,實際這個地方所浪費的時間是不曉得多多少少,吃的冤枉苦頭是不曉得多長。這個前後那段文,都在很明確地辨明這一點,這一點哪,諸位一定要在概念上面弄得很清楚。那麼照著這個正確的概念去行持的話,才不會走冤枉路;要不然你匆匆忙忙地就去走,這個習性養成功了,很難改、很難改,很難改!這個前面一再說明。
現在我們繼續,看,說第三經義,大家還記得第三經義是什麼嗎?第三經義就是253頁上面,說「盡其所有一切觀擇,皆是分別,無分別者,即是菩提。」這個意思從表面看,實際上意義也是如此,說無分別才是「菩提」,才是「覺」,其他的都是在思惟分別當中!可是我們如果不了解這個真義的話,就把我們現在的前面的必須要的─如理思惟,就把它一下就拿掉了。實際上前面這個如理思惟,是達到後面無分別智必須要的方便,必須要的基礎。因為我們前面不了解,所以啊剛開頭的時候聽見了說:「哎呀,你不要分別!」結果呢,因為你的方法沒有,所以怎麼弄啊都在門外空轉,現在這裡解釋這個道理,請看文。
【第三經義,其經文時正是觀擇生等之時,故說施等真實無生。】
要曉得這段的經文裡邊所說的,說到什麼地方,就是說這個前後正在抉擇這個勝義諦,說勝義諦當中啊……關於詳細的道理,在後面那個本論的最後那部分,毘缽舍那會講。上次我們曾經講到,說宗喀巴大師造論的時候,想不造這部分,後來本尊就告訴他:「你造了這麼長一段,如果最後那部分不造的話,下等利益,正確的利益一點都沒有。」所以這個關於「觀擇生等」詳細的道理,後面在這裡後面會再說,這裡呢就簡單地說一下。
我們眼前一切的境界,我們看起來都是,啊!千真萬確的,然後呢,就在這個裡邊流轉。學了佛法以後正確地了解,原來這是生死的根本,所謂二我執─我執,法執。就因為無明,不了解真實相起了執著,所以啊造業感果流轉生死。那麼這些東西真實的內涵是什麼呢?找到它的真實的內涵,原來─空,它本性空,根本就沒有生起,這樣。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,我們所說的這個這個,原來都是虛妄分別。所以在這個時候說它「真實」,換句話說,在它的究竟意義上面,就它的、找它的本性─根本自性,找不到!所以我們叫性空,性空所以緣起。這緣起的這個法則,緣起的前後的因果的行相,這個俗諦,這個是有的;但是呢,找它的真實的特質內涵,卻是沒有。那麼這種道理啊,後面詳細講,眼前我們隨便舉一個比喻,眼前隨便舉一個比喻。
比如說,我們講我們這國家,我們說我們這個什麼一樣東西,你任何一個東西,當我們講的時候,對呀,這是國家就是國家。可是你仔細找找看國家這樣東西,到底什麼是真的國家啊?你發現這個只是說,啊,有那個地方,然後有那些人,然後那些人共同互相配合成功這樣,就是只如此而已!找真實的所謂實質上,實質上的國家那個東西找不到。大的是如此,小的呢?眼前我們正在看那本書,是的,你說這是一本書,這本書真實的是什麼呢?它不是天生來有這麼一本書,這個我們很清楚。原來這是紙張,然後呢上面寫了字,然後呢把線釘起來。如果你把那個東西,這個組成功這本書的種種因緣─因緣就是它組成功它的條件─拿掉的話,書這個東西並沒有天生來就是這個,實質上沒有這個東西。所以我們找它天生來這個東西,找不到!但是找不到並不表示它沒有,就是找它的實在的、確實的、真實的這個本體啊,找不到!只是說因緣條件所現起來的這個現象,而這種現象又有這種功效,這個是沒錯的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說我們現在講的,只是名詞,由這個名詞而去執著這個東西,都那錯誤。
【言分別者,顯其唯是分別假立,非說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。】
所以這個地方啊,所謂「分別」的話是指什麼呢,由於這個叫作分別所假立的。什麼叫「假立」呢?就是剛才這本書,那這些紙、這些字配合起來,然後你給它一個名字叫作書。假定你給它一個另外名字,它就叫別的,對不對?它這個書實質上,並沒有個實質上的東西耶!外國人不叫它書,另外取個名字,比如說英文叫book,欸,那不影響啊!印度人怎麼樣我不知道,日本人怎麼樣我不知道,沒關係,它取的名字不一樣,它並不影響這個東西呀!所以這個是,哦,原來是分別,就是我們個人去辨別它。由於這種概念,因為它有這樣的一個形象,然後呢給我們這樣的概念,我們就給它一個定義,所謂言詞,這樣的假安立的所謂。
這樣的情況,所以說它,它在這種情況之下,如果你不認得這個特質而去執著的話,那就錯了,那就錯了!不是說「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」,他並不是叫你不要修,這樣,叫你修而不要執著,在前面已經說過了。所以說「應無所住」,然後呢要「行於布施」,下面當然持戒、忍辱、精進,「不住色,不住聲香味觸法」等等。以及一開頭就說度一切眾生,到最後叫「實無一眾生實滅度者」,是什麼?就是,喏!就是你呀,這些事情要去作的,但是呢你不要去執著,這個才是它的真實的意義。
【是故乃至未成佛前,於此諸行無不學時,故須學習六度等行。】
所以啊,一直等到你成佛,那個前面的所有這東西啊,無時無刻,都不能停止,都要去學。所謂綱領來說─六度,整個的細緻的來說─萬行,包含了一切。只是不懂這個道理的時候,由於無明起執,然後就造生死輪迴雜染世界;現在你了解了,如法如理地去這樣去作,那麼將來感得的就是報身報土之果,這個我們不能弄錯。